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院区综合整治工程 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上海长征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略)
2.2污水系统维保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后附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略)
2.3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后附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略)
2.4建设地点:(略)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略)
污水系统维保服务最高投标限价:(略)
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最高投标限价:(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略)年、(略)年、(略)年)审计报告)。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近3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线查询截图);
(六)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工程施工、污水系统维保服务、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等资质均需具备):
工程施工:(略)
②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企业具有类似业绩,自 (略) 年 6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施工工程造价 (略) 万元以上的医疗建筑类(必须含有手术室新建或改造内容)的施工业绩(提供首页、金额页、合同签署页、施工内容页等体现相关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中标通知书以及开工令,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具体要求应提供佐证材料。如作为分包方,须提供首页、金额页、合同签署页、施工内容页等体现相关要求的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具体要求应提供佐证材料,并提供总承包单位中标通知书和分包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开工令)。
污水系统维保服务:(略)
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略)
(七)项目经理:(略)
注:(略)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单位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污水系统维保服务单位不超过1家,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单位不超过1家。
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备注:(略)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投标申请报名
(一)申领时间:(略)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6个月内((略)年1月-(略)年6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
8. 本项目特定企业资质条件:
工程施工:(略)
污水系统维保服务:(略)
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投标方式:(略)
投标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外,还需单独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供现场核实:
1.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2.投标代表在开标前在本单位近半年((略)年1月-(略)年6月)连续3个月个人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函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上海长征医院官网(www.shczyy.com)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