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姬石镇姬石村仓储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漯河方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工期:(略)
2.4项目概况:(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要求:(略)
2.7质保期:(略)
2.8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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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略)-(略)-(略) (略):(略)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略)-(略)-(略) (略):(略)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略)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