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杨村第十小学南、北楼墙皮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武清区杨村第十小学南、北楼墙皮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略)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十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略))武清区杨村第十小学南、北楼墙皮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武清区杨村第十小学南、北楼墙皮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略)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以下材料:(略)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略) 或 (略) 年度财务报告;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1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C.出具承诺书;
注:(略)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材料:(略)
A.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其免缴的相关证明;
B.出具承诺书;注:(略)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等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略)
1、“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磋商文件:(略)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可写)。账户信息:(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网站来源: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