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系涉案黄金粒一批(共(略)颗,约重(略).(略)克)。<>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 三、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 五、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真伪、品相、质量、重量、黄金纯度等)交易和移交,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购物发票等),转让方以及重庆联交所不对所处置标的的包括但不限于真伪、品相、质量、重量、黄金纯度等作任何形式的评论、保证和承诺。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查看样品、认可现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除此之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 八、在受让方结清标的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负责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按现状进行标的移交。自标的移交受让方之日起,标的的看护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标的物的丢失、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交易价款转让方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不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提醒各意向受让方注意。<> 十、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且不因存在差异(包括但不限于真伪、品相、质量、优劣、数量、重量等有出入)而影响交易结果。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十一、标的现场踏勘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日分两次在上午9点-(略)点(略)分(须至少提前一天联系标的踏勘联系人)由转让方组织现场踏勘,请各意向受让方注意合理安排踏勘时间。若意向受让方未提前预约或未在预约时间内到场的,视为放弃现场踏勘,不得要求转让方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外再次组织现场踏勘,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二、备查资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