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卢氏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质增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 2024-07-11 河南-三门峡-卢氏县 导出Word 导出PDF 收藏 打印 如何删除标讯? 所在地区: 河南-三门峡-卢氏县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1日 招标代理: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业主: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河南正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卢氏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质增效治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人:(略) 4、项目概况:(略) 5、磋商范围:(略) 6、资金来源:(略) 7、预算金额:(略) 8、计划工期:(略) 9、质量要求:(略) (略)、标段划分:(略) (略)、建设地点:(略) (略)、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工环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下载时间:(略)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略) 注:(略)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办理CA证书:(略)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 http:(略) 注:(略) (http:(略)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评标地点:(略)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同时,响应人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响应人承担责任。 2、响应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采购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4、本项目评分业绩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5、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略) (2)评标打分部分:(略)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略) 注:(略) 六、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略)]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河南正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卢氏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质增效治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人:(略) 4、项目概况:(略) 5、磋商范围:(略) 6、资金来源:(略) 7、预算金额:(略) 8、计划工期:(略) 9、质量要求:(略) (略)、标段划分:(略) (略)、建设地点:(略) (略)、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工环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下载时间:(略)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略) 注:(略)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办理ca证书:(略)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 http:(略) 注:(略) (http:(略)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评标地点:(略)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同时,响应人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响应人承担责任。 2、响应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采购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4、本项目评分业绩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5、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略) (2)评标打分部分:(略)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略) 注:(略) 六、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略)]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