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略)年怀柔区安四路(K(略)+(略)-K(略)+(略))修复养护工程,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略) 年交通财政性资金计划的通知》(京交计发〔(略)〕1号),投资额为(略)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略)年怀柔区安四路(K(略)+(略)-K(略)+(略))修复养护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为:(略)
建设地点:(略)
合同估算价:(略)
计划工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年怀柔区安四路(K(略)+(略)-K(略)+(略))修复养护工程
3.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资质乙级及以上与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近五年((略)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累计完成(略)公里(含)二级(含)以上公路养护工程(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施工业绩和(略)公里(含)二级(含)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ISO(略)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
3.6.2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员)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6.3 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略)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略)
4.3 其他要求:(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法:(略)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其他说明:(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方式:(略)
6.3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略)
九、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