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输水工程一期)已由牡丹江市水务局水行政许可以牡水初设审批〔(略)〕1号文件批准建设,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复,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运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授权牡丹江市林海水库管护中心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特许经营的实施,授权牡丹江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水投林海水库供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林海水库工程(输水工程一期)严寒地区长距离输水工程关键技术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方式:(略)<>
2.3项目地点:(略)<>
2.4服务周期:(略)<>
2.5质量要求:(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研究能力的有关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具备能证明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书,具有满足科研要求的研究人员、实验设备及相应的科研经验。<>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提供最近连续 3 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勘察现场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略)<>
7.2开标时间:(略)<>
7.3评标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