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编号:(略)
1.3 采购方式:(略)
1.4采购内容:(略)
1.5采购预算:(略)
最高限价:(略)
1.6服务周期:(略)
1.7质量要求:(略)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1.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1.(略)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注:(略)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略)
3.2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略)
3.3方式:(略)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略)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略)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4 售价:(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
4.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为:(略)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磋商有关信息
5.1磋商时间(开标时间):(略)
5.2磋商地点(开标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8.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