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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张掖分公司高台县暖泉加油站场地及设施设备租赁公告

所在地区: 甘肃-兰州-城关区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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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 中石化张掖分公司高台县暖泉加油站场地及设施设备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ZZCQ(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挂牌年租金

(万元)

租赁保证金

(万元)

租赁期限(年)

高台县暖泉加油站场地

及设施设备租赁

(略)

(略)

(略)

5

备注

1.加油站占地总面积(略)平方米,站房建筑面积为(略).6平方米,网架罩棚面积(略)平方米。3座(略)立方地下油罐(1汽、2柴),加油泵岛4座,加油机4台,已进行双罐、双线改造,(略)年9月进行防渗改造,经营手续齐全,目前为经营状态。

2.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以国家新公布的税率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张武(共享)石油分公司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张掖石油分公司

特别 告知

2.加油站经营所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各类资质证照、行政许可由承租人自行重新办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承租方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关于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雷防静电等相关要求。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2.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5年的租金及押金,并在成交后的(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机构可报名参与。
标的交割 承租方在付清全额租金、押金并在租赁合同生效后(略)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租赁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3.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租赁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租赁标的状况或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成交租金或拒签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5.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加油站经营手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的变更,以及该站新的经营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烟草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使加油站具备合法的经营条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予以配合。

6.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在改造之初应先行拆除加油站及附属设施上附着的“中国石化”相关商标、标识,后进行其他改造,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租方不得使用出租方的名义及“中国石化”的任何商标及标识经营加油站,不得以“中国石化”名义实施营销、媒体等任何形式的宣传。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关系,并有权追究承租方的侵权责任,此外,因侵权行为引发的第三方赔偿责任由承租方负完全责任。

7.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为项目标的及新建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购买财产保险,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间,租赁标的仅用作经营加油站及相关配套使用,不能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将租赁标的再次转包于他方,不得将租赁标的(土地、地上建筑或加油站经营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借贷等。

9.在租赁期间,租赁标的设备缺陷、设备检修包括但不限于防渗漏、防腐蚀、防锈等产生的所有维修、维护费用、经营税费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略).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因使用该加油站所发生的水电费、网络费、燃气费、供暖费等所有费用及由于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所有税金均由其自行承担交纳,如因未按时交纳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略).承租方经营过程中如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出租方,并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如承租方未经书面同意即装修或增设的,出租方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略).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承租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略).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等文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租赁公告》《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租赁资格、注册报名、租赁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租赁、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租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7-(略) (略):(略)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租赁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略)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5年的租金及押金的。

(3)转让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4)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5)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6)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7)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4.转让标的成交后,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预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给承租方,若承租方违约,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我所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转给出租方,甘交所集团收到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共同签署的《资产交割单》并结算完毕后租赁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账户。

5.承租方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租金、押金并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由甘交所集团原路径无息退还。

6.押金

(1)若成交年租金小于等于(略)万元的,押金为(略)万元。若成交年租金大于(略)万元的,押金为1年租金。

(2)押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略)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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