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人):(略)
3.供应商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人):(略)
4.供应商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略):(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略)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略)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二)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略)
(三)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略)〕(略)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9.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