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射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jszc-(略)-jzcg-g(略)-(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射阳县公安局(射阳县解放西路(略)号(略)楼(略)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略)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挥中枢(情指中心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挥中枢(情指中心软件)、大数据赋能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etc设备、智慧安防小区、沿海水域视频监控、农村社会面监控、智慧警务室、县局安防设施提档升级、其他设备及服务、环境改造等软硬件系统建设。所有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施工、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的相应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略)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略)
(3)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时提供。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略)
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在建工程:(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略):(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近期依法缴纳税费材料、依法缴纳社保材料、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等]必须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
2、未获取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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