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公司业务部资料档案辅助管理外包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公司业务部资料档案辅助管理外包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代理机构为郑州大学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地址:(略)
2.4、服务期限:(略)
2.5、服务内容:(略)
2.6、服务质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略)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需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略)年1月(含)至今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或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5、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6、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提供相关网站页面截图,内容清晰,加盖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略)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报名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文件费:(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 系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本《投标邀请书》适用于所有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拥有本《投标邀请书》及任何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疑义。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