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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长江大桥东延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CDJA-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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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赤壁长江大桥东延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省发改委关于赤壁长江公路大桥东延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略)〕(略)号)核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赤壁长江大桥东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略)〕(略)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赤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略)

3.6其它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2日(略)时(略)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赤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略)号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略)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略)层

联系人:

柳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略)-(略)

电话:

(略)-(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略)年7月(略)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交安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证明材料应附:(略)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之后。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略)万元;

2、投标人(略)年、(略)年、(略)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注:

1、证明材料应附:(略)

2、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略)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工程内容。

注:

1、同一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3、“近5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中载明的交工日期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少于(略)km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少于(略)km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略)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4、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略)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5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中载明的交工日期为准。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略)

注:(略)

4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5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注:(略)

6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

工期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

工程质量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程质量或填写的标准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9

安全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略)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略)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略)

资质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略)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略)

(略)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略)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交安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应附:(略)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略)

(略)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略)万元;

(2)投标人(略)年、(略)年、(略)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略)

注:(略)

(略)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略)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工程内容。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同一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近5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中载明的交工日期为准。

(略)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规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略)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少于(略)km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少于(略)km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略)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4)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略)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5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注:(略)

(略)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略)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略)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仅指:(略)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略)

3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注:(略)

4

投标报价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②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保持一致;

③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略)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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