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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所在地区: 江苏-南通-如皋市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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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如皋市宁海路(略)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宁海路(略)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宁海路(略)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其中:(略)

工程施工周期:(略)

开工日期:(略)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略)

2.2.2本次施工范围:(略)

2.2.3负责设计施工图审查手续及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城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部门的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文件以及招标人要求组织施工。(注:(略)

注:(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1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设计负责人:(略)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施工负责人:(略)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⑶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的规定,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略)

3.4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略)〕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略)年8月(略)日,则“近2年”是指从(略)年8月(略)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略)〕(略)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略)〕(略)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略))(略)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4年7月(略)日至(略)(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4(略)(略)

(略)MB(略)E D(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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