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东方市关于严禁非法养殖牛蛙的通告

所在地区: 海南-东方-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6日
招标代理: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业主: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采购正文
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start
分享开始
微信
X
索 引 号:(略) 分  类:(略)
发文机关:(略) 发文日期:(略)
名  称:(略)
文  号:(略) 主 题 词:(略)
时 效 性:(略)
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end

东方市关于严禁非法养殖牛蛙的通告

????近年来,我市牛蛙养殖数量迅速增加,牛蛙养殖场普遍存在不规范养殖,违法用地、取水、排水等造成耕地破坏及环境污染问题。为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防止土地“非粮化”,保护我市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严禁非法养殖牛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严禁非法新建、改建和扩建牛蛙养殖场。

?二、未依法办理养殖手续,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污染治理设施不全和养殖废水直排的牛蛙养殖场,在(略)年7月(略)日前自行退养,全面拆除和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消除污染隐患。

?三、凡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养、全面拆除和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的非法牛蛙养殖场,或在本通告发布后违法新增、扩建的牛蛙养殖场,将依法严厉查处其非法养殖、用地和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关闭。

?四、公民有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义务,一旦发现非法养殖牛蛙行为,应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举报。

?五、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举报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略)

?市农业农村局:(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略)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东方市水务局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略)年7月(略)日

相关文件

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