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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略)〕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略)〕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略)〕(略)号)、《湖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湖财预执〔(略)〕(略)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银行账户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略)
二、招标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编号:(略)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市政务办及下属事业单位资金银行基本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招标;
市政务办及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中心)资金银行基本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单位零余额)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共(略)个账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中心、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相关账户从(略)年1月1日开始启用。
标项一:(略)
标项二:(略)
注:(略)
2、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略)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中标后(标项二)为招标人提供招投标系统且配备驻场专人配合工作。{系统主要实现招投标业务的电子化、智能化操作与监管,主要功能为投标单位在招投标平台注册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后,系统进行匹配推送,确保投标保证金一一对应,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通过系统自动推送保证金退回清单(含活期利息)至银行,银行接收后批量退保证金。中标单位通过平台缴纳后续服务费,系统自动匹配对应项目,完成投标。}(5)依法为招标人的账户信息保密。
(6)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7)如资金存放期间遇存放资金发生增减变动,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接受。
(8)中标银行可提供的特色服务。
3、招标银行数量:(略)
五、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略)
1、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5、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7、符合财政部门对专用存款账户(单位零余额)相关要求。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一)时间:(略)投标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略)@qq.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地点:(略)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四)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湖州中心城区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9、提供符合财政部门对专用存款账户(单位零余额)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略)、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标项。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
投标人应于(略)年7月(略)日下午(略):(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7月(略)日下午(略):(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略)
电话:(略)
地址:(略)
十、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略)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略)
2、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略)
(略)-(略)-(略)-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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