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天池湖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四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华蓥市天池湖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市水务局关于华蓥市天池湖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华蓥市天池湖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立项建议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广市水函〔(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蓥市天池湖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华蓥市天池湖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水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市水函〔 (略)〕(略)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是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R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R请于(略)年7月(略)日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网址:(略)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6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方式:(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地 址:(略)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