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略)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校庆活动服务商采购项目 | (略) | 1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略)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略)
2.购买方式:
(1)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略)号土星A2座(略)递交《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磋商文件。
(2)非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扫描二维码付款,并将付款截图和《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scitcq(略)@(略).com。电子发票发送到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的邮箱。
注:(略)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七)磋商开始时间:(略)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账户:
|
户名:(略) |
分包 | 银行信息 |
(略) | 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略) 账号2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略) |
银行行号:(略)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略) |
1.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1.3转账方式保证金退还
1.3.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1.3.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略)
2.磋商保证金保函方式
2.1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磋商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磋商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磋商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磋商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磋商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4.纸质保函的退还、注销
2.4.1未成交供应商的纸质保函,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2.4.2成交供应商的纸质保函,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六、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 (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采购中心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