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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国道徐州柳泉至郑集段勘察设计项目310LQZJ-SJ标段(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江苏-徐州-云龙区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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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略)国道徐州柳泉至郑集段勘察设计项目(略)LQZJ-SJ标段(二次公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国道徐州柳泉至郑集段勘察设计项目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法规发﹝(略)﹞(略)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自现状G(略)与S(略)交叉处,向西经柳泉镇、茅村镇,跨越京杭运河、顺堤河后与顺堤河作业区疏港铁路、S(略)交叉,改造利用现有疏港公路,止于与S(略)交叉处,路线全长约(略).7公里(新建段(略).3公里,改造老路段3.4公里),设计速度(略)km/h,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X(略)至S(略)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略).5米;其余段落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度(略)米。项目建安工程费约(略)亿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略)LQZJ-SJ标段(二次公告),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略)国道徐州柳泉至郑集段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构成本工程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路网监测、动态称重检测等)、机电工程(含外电接入工程)、房建工程、绿化景观、环保防护与排水等的勘察(含初勘、物探(含管线)、详勘、测量等)和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招标配合(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协助发包人履行完善项目报批、协助发包人做好土地报批相关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工程验收配合、品质工程创建等后续服务,设计审查会务服务,设计阶段及建设期 BIM 技术应用,涉铁设计、水文调查分析、防洪影响评价、水利补偿专项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及以下专项方案(如有):(略)

2.3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略)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略)

(3)勘察(测量)资料提交时间:(略)

(4)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③或②③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①③或②③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公路行业(至少包括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相关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1.2业绩条件要求:(略)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略)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单条长度不小于(略)公里的一级(含)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须同时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且为同一个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 A 处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1)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略)〕(略))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至少包括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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