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略)
招标编号:(略)
日 期:(略)
1、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略)
2.1项目概况:(略)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黄埔电厂,厂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厂址距离市区中心约(略)公里,公司紧邻广深公路,南临珠江。往东2.5km是广州保税区;往北距广深公路(略)m(直线距离,下同),距广园东路5km;水路、陆路交通便利,陆路沿广深一级公路、广园东路、广深高速公路等公路从电厂北侧通过,其中广深一级公路距电厂(略)m,有一条电厂自建公路——电厂东路从广深一级公路庙头村路段引接进入黄埔电厂。该公路能满足重件运输要求,本工程使用的设备及材料也可通过汽车运输解决。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投产两期项目:(略)
本项目为一二期项目之间增补的循环水联络管联合运用事项开展水资源论证。
2.2 履约时间:(略)
2.3 资金来源:(略)
2.4招标范围:(略)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JG(略)-XXXX |
水资源论证 |
对广东粤华发电公司一期(1#、2#机组)、二期(3#机组)项目联合运用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包括资料收集、现场查看、组织专家评审、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等相关工作,协助招标方上报有关行政部门。 |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略)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投标无效的情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或被否决,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自(略)年1月1日至今的电厂水资源论证并且所做项目已取得取水行政许可批复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或投运、验收证明;同时提供取水行政许可批复的证明文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提交投标登记资料。
4.2投标登记时间:(略)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
4.4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地点:(略)
(a)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
(b)证明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第3.1条“基本要求”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c)证明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第3.2条“业绩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情况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及工作范围等)。
(d)投标申请人认为满足本公告第3条要求的其他资料。
(e)各投标申请人须将以上资料(除投标申请表单独递交外)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顺序装订成册(壹份),每页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按本公告第3条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5招标文件获取:(略)
其他事项:(略)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符合资格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办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7日上午(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网址及媒介为:(略)
7.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广东分公司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传 真:(略)
(2)招标人联系方式:(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8、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投标登记申请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