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略)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预算金额:(略)
2.4最高限价:(略)
2.5资金来源:(略)
2.6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云南民族大学食堂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评价服务费项目 | 1 | 年 |
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注:(略)
2.7▲服务期限:(略)
2.8服务地点:(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略)
3.2.2供应商须提供(略)年或(略)年或(略)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
4.2磋商文件售价:(略)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及地点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4.1款)。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略)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略)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云南民族大学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