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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邺区环卫设施维护提升项目泰山路公厕室外接电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玄武区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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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略)年建邺区环卫设施维护提升项目泰山路公厕室外接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7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略)

7、工期:(略)

8、工程地点:(略)

9、质量标准:(略)

(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略)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②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略)年1月-(略)年6月)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磋商:(略)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略)](略)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6)根据建办市[(略)](略)号文规定,已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组成员为一级建造师的,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有关规定,本章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实施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

(3)支付宝账号:(略)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磋商。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略)年7月(略)日下午(略):(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 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略)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 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4、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5、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编:(略)

Email:(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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