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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在地区: 陕西-西安-未央区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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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提供(略)或(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磋商截止之日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略))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略)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略)](略)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略)年第(略)号;

((略))《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略)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号);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相关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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