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间商铺
出租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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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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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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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评估价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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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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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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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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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底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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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阶梯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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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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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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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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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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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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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一楼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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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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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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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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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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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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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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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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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2.交易行为批准方:(略) 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决策批准,已经财政局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略) 黑龙江嘉园房地产中介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嘉评字[(略)]D(略)# 资产评估报告,以 (略)年6月(略)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 5.(略) 万元。
4、交易方式:(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报名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报名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承租申请书、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意向承租方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需提供向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或公司章程、资产处置制度等);
(5)公司制企业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承租的决议;
(6)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报名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承租申请书、承诺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 7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8月7日(略)时(略)分)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
(略)年 7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8月7日(略)时(略)分。
(二)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略)年8月8日9时至(略)年8月(略)日9时。
(三)询问期时长:(略)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
(五)意向竞买人可于(略)年8月7日(略)时(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书》——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
意向竞买人应在(略)年8月7日(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选择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略)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必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达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后,保证金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或违背下列要求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给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的改变承租房屋经营项目的;
4、拖欠房屋租赁费达3个月的;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3个月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须履行设施设备维修义务,因此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侵权由承租方负责;
9、现承租方应从事餐饮行业并保证中午大厅工作人员用餐(用餐标准具体事宜详谈);
(略)、承租方装修方案需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期间不得改变和损坏房屋主体的外观、承重结构、公共设施等。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竟得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竟得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确定竟得人后,竟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竟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竟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竟得人:
1.意向竟得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竟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竟得人逾期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竟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售涉及的费用由竟得人负责承担。
(六)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租标的有疑问或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标的物查看地点:(略)
(二)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和技术问题,请拨打:(略)
(四)市场主体入库审核问题咨询、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清退业务咨询,请拨打:(略)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