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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新区 示范区信息第15期

所在地区: 内蒙古-乌兰-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24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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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要 目

○1—7月份高新区工业经济低位运行

○1—8月份高新区盟级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高新区财政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高新区“四个加强”推进黄河河道整治 全力守好“母亲河”安全

○高新区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高新区首个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圆满结束

○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自治区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受理

○水利部等9部门提出合同节水管理15项措施

○山东出台金融支持工业经济26条政策措施

【主要指标】

1—7月份高新区工业经济低位运行。略。(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1—7月份高新区、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呈现一增一减态势。高新区累计完成67751万元。同比增加10993万元,增长19.37%,非税收入完成22487万元,占比33.19%;示范区累计完成2367万元,同比减少2125万元,下降47.31%,非税收入完成439万元,占比18.55%。(财政金融局)

1—8月份高新区盟级重点项目进展顺利。2023年高新区、示范区实施盟级重点项目35个,总投资578.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6.9亿元,同比增长80.4%,截至8月15日,开复工项目33个,开复工率94.3%,完成投资7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1.2%。(经济发展局)

【情况反映】

高新区财政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略。(财政金融局)

【重点工作】

高新区“四个加强”推进黄河河道整治 全力守好“母亲河”安全。一是加强滩区防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立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组,对黄河防凌工作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加强凌汛期的值班值守工作及巡堤查险工作。加强监测预报,开展凌汛期全过程、多要素监测。二是加强分区管控,明确滩区禁限种植范围。稳固滩区高秆作物禁限种植成效,严格落实禁限种植管理要求,与农民签订禁种高杆农作物承诺书58份,设置禁种高秆作物警示标杆304个,安装警示牌6个,坚决杜绝主河槽区超种现象发生。安排黄河滩区主河槽实施耕地轮作0.84万亩,每亩补贴150元,通过项目带动主河槽区主要种植小番茄、辣椒、大豆、葫芦、紫瓜、苜蓿等低秆作物。三是加强部门监管,严厉打击河道“四乱”行为。开展黄河流域联合执法检查行动2次,在黄河乌斯太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部限制养殖畜禽,严厉打击向河道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目前,黄河乌斯太段断面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100%达标,地表水无劣V类水体,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四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黄河取水口监管。黄河阿拉善盟段共有5个取水口,其中3个已取得取水许可证,黄河内蒙古阿拉善盟应急分凌(洪)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并上报黄委待技术审查。(乡村振兴办)

高新区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全力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强化创业培训扶持。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0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信息核查,帮助吸纳人员的小微企业享受税费优惠,涉及4家企业400余名职工,减免税费150余万元。引进培育民办职业培训学校1家,重点开展企业岗前和转岗培训工作。联合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举办高新区、示范区职业技能竞赛,共设置电工、钳工等9个项目,17家企业292名选手参加比赛。二是稳定重点群体就业。持续摸清重点群体底数,做到未就业原因清、择业愿望清、技能水平清、家庭情况清、就业意向清。搭建用工求职平台,组织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举办重点群体就业招聘会6场,帮助群众就近就业。今年以来,共收集发布企业用工招聘信息25期,发放岗位宣传折页3000余份,张贴海报100余份。针对重点群体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缺乏就业技能的现状,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与转移就业精准对接。三是有效拓宽就业渠道。上半年,共举办和参与各类线上、线下人才招聘专项活动12场次,参与企业126家,提供岗位777个,计划招聘人员5800余人,累计达成就业意向534人次;组织15家企业通过零工市场发布电焊、维修、中控等30余种、150余个就业岗位,累计咨询1600余人次,初步达成意向200余人。打造“放心用工、安心就业、方便群众”的公益性用工保障零工市场,帮助66名中卫市外来务工人员实现点对点、组织化、规模化精准输入。(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工作动态】

高新区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提前谋划重点项目用地,主动对接招商引资企业用地需求,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用地应保尽保、高效配置。截至目前,已有国龙阿拉善高新园区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阿拉善苏海图35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项目等8个重点项目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涉及面积12.25公顷。(示范区国土局)

高新区首个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圆满结束。为“高新区市政服务中心路灯改造及维修设备采购项目”,采用“专家统抽、异地评审、线上操作、全程可溯”的新型模式开展。(财政金融局、党群服务中心)

高新区发放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10.86万元。其中,为阿拉善盟唐盛公交有限公司符合发放条件的16辆新能源公交车发放资金70.31万元,每车43943.75元;为阿拉善盟乌素图镇安康出租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恒丰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2家出租车公司符合发放条件的132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发放资金40.55万元,每车3071.97元。(示范区能源交通局)

高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实现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企业注销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实现“一表申报、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彻底解决企业注销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已办结简易注销131户,其中,企业66户,个体工商户65户。(行政审批局)

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自治区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受理。此次圣氏化学成功收到自治区证监局备案受理函,标志着企业向北交所申报迈出关键一步,成为我盟首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企业。(本刊)

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扩产1000吨APD项目获得节能审查批复。项目采用环氧氯丙烷法生产氨基甘油,以环氧氯丙烷和氨水作为主要原料。(行政审批局)

高新区八个项目完成线上备案。分别为内蒙古五新化工有限公司2万t/年产靛蓝生产装置提升改造项目,中水回用新建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RTO项目,内蒙古浩普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一套20000Nm3/h废气蓄热氧化处理装置项目,5万吨/年阻燃抗氧复合助剂、5000吨/年2-乙烯基吡啶项目,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宇润环保有限公司10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生产项目,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宁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固体废物及资源综合项目,内蒙古众联鹏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园区液氨和氨水及再生锌物料生产3万吨年氨法电解锌项目。(行政审批局)

高新区2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分别为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兆瓦光伏沙漠治理项目和老崖滩扬水泵站维修工程项目。(乡村振兴办)

1—7月高新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42户 注册资本(金)675338.5万元。1—7月份,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42户,注册资本(金)675338.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4.9%和增长70.87%。其中,内资企业155户,注册资本(金)667875万元;个体工商户485户,资金数额7368.4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出资总额95.1万元。截至7月末,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5091户,注册资本(金)518450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1.04%和增长22.35%。其中,内资企业1881户,注册资本(金)5150629万元;个体工商户3175户,资金数额29802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35户,出资总额4071万元。(行政审批局)

7月份高新区共办结社会事务类行政许可事项198件。其中,共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96件(新办52件,变更25件,注销19件);企业登记67件(新办19件,变更32件,备案1件,换照2件,注销13件);农村合作社设立1件,注销1件;食品经营许可30件(新办13件,变更5件,延续2件,注销10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件(变更1件,注销1件);娱乐经营许可新办1件。各类办件均做到按时办结,群众满意度100%。(行政审批局)

高新区紧盯重点领域 持续开展“两打”行动。生态环境分局与公安分局联合开展“两打”专项执法行动,深入重点企业通过“核台账、查数据、走现场”方式,重点对污水出口水质、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自动监测设备管理台账运维记录和危险废物贮存情况等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整改,督促其加强危险废物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实现“底数清楚、管理规范、环境安全”的目标。(生态环境分局)

高新区全力推动道路建设及道路改造工程 不断提升园区交通承载能力。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规划十四路至纵一路连接线197.68米;对丰产路1630.2米、草原路785.3米进行罩面改造,总投资970万元。该项目极大程度便利紫光化工、瑞达泰丰、锋威硅业等11家沿线企业车辆通行,提升了园区交通承载能力。 (城乡建设局)

高新区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6种门诊慢性病纳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6种门诊慢性病分别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糖尿病、肺结核。门诊特殊疾病与门诊其他慢病病种共用起付线,起付线标准统一按600元/年的起付线累计计算。(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重点关注】

三部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通知提出,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的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挥先行带头作用,稳步提升绿电消费比例。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按要求提升绿电消费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城市等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打造绿色电力企业、绿色电力园区、绿色电力城市。(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水利部等9部门提出合同节水管理15项措施。印发《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提出激发合同节水管理市场活力、强化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支撑、提升节水服务企业能力、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做好合同节水管理组织实施等5方面15项措施。《若干措施》指出,要严格取水许可、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差别化水价政策。鼓励开展用水权交易,积极推动农业灌溉、重点用水行业等领域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节约的水量,通过用水权转让、收储等方式进行交易,提升合同节水管理效益。《若干措施》明确,要强化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支撑,从计量监测、技术标准、科技推广等方面强化基础能力建设。鼓励水利(水务)企业、节水设备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利用自身优势,组建专业化节水服务企业。支持节水服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断提升节水服务企业能力。《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强合同节水管理财税金融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对合同节水管理项目予以适当支持。财政预算单位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支付给节水服务企业的经费,可根据预算管理规定作为费用合理列支。支持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水效领跑者,以及从事节水的产业、项目与服务等给予绿色信贷支持。(水利部网站)

山东出台金融支持工业经济26条政策措施。印发《山东省金融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从加强政策联动衔接、加大工业经济信贷供给、拓展工业企业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等7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加强政策联动方面,开展金融赋能实体经济“十百千万”活动,以工业企业为重点,组织金融机构高管进十大消费场景、入百处产业园区、走千个重大项目、访万家民营企业,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工业领域;持续优化金融辅导员制度,完善11条标志性工业产业链金融辅导机制,推动产业链与资本链、人才链、信息链融合融通。加大工业经济信贷供给方面,分类提出政策措施,稳定对传统优势产业的信贷投放,加大对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优化对未来产业的信贷服务,有序压降对低效落后产能的信贷规模。拓展工业企业融资渠道方面,统筹“投、贷、保、担”多种方式,推动工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工业企业发行债券,加大基金投资力度,改善保险服务模式。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方面,引导合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开通“技改专项贷”项目快捷审贷通道,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按银行最新一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贷款贴息。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签发商业汇票、供应链票据、发行债券以及开展仓单订单、存货质押等融资服务,每年发展供应链融资1000亿元以上。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方面,灵活运用首贷培植、“银税互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撬动更多金融资源进入工业领域;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向重点产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分险服务,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大众日报)

广东清远出台“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采取财政奖励与扶持措施两大类共12方面措施,进一步健全清远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上市企业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对在北交所首发上市的本地企业,按照上市阶段分步奖励:获得广东证监局辅导验收完成文件,奖励150万元;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并发行上市,奖励1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80%以上投向清远,奖励200万元。满足上述三点的企业,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1亿元(不含)至5亿元以上的条件,再分档予以80万元至200万元的奖励,满足上述条件最高累计可获700万元奖励。为进一步加大鼓励和支持力度,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5家企业,首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可再分别奖励100万元,即累计最高奖励800万元。在扶持措施方面,新政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且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支持设立股权、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私募机构在清远设立总部。鼓励私募基金投资清远市企业,增加资金供给,服务实体经济。(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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