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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230177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所在地区: 广东-茂名-茂南区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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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环案〔2023〕33号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230177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茂名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建议》(第20230177号)收悉,经综合茂南区政府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总思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高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二是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级签订“十四五”攻坚任务清单,将行动方案的任务分解到各地,压实各县(市、区)政府治理主体责任。三是指导各地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印发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8月25日,全市20905个自然村有11721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为56.07%。

  (二)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多方投入

  一是积极谋划项目入库,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我市组织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污染防治入库项目19个,申请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3710万元。同时将2022年省下达的水污染防治资金3136万元全部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今年上半年,共安排约7.9亿元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省涉农资金安排约3.6亿元,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安排约1.2亿元,专项债券3.1亿元。二是各区、县级市想方设法多元筹集整合资金,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茂南区2022年统筹政府专项债券、省级涉农资金和上级环保专项资金8162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采用“EPC+O”模式,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体打包给茂南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建设和运营;电白区2022年安排涉农资金1.5亿多元给各镇街驻镇帮镇扶村的建设项目,同时引进推广PPP模式,引进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投入资金约10亿多元,实施16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和215个村(社区)的污水治理工程。信宜市2022年投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6189万、政府专项债券50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将村级水质净化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申请5亿元建设资金;高州市落实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30%以上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化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入选生态环境部金融项目储备库,总投资约30亿元,融资约23.8亿元,其中生态环境治理投资约9.3亿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约4.45亿元,目前项目已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北省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茂名滨海新区与国开行系统谋划项目融资,去年已获得首批项授信8亿元用于生态修复及乡村振兴,其中约3.2亿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高新区已筹集1.05亿元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现已投入6900多万元。

  (三)建立健全运维管理制度

  一是指导各地加强运维管理。我局组织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导工作的函》《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指导意见(修订版)》等文件,明确各地、各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对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维和管理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指导各地编制印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或方案),建立“五位一体”运维管理制度。二是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合理确定设施运维主体和模式。如茂南区采用EPC+O建设模式,建、管、维一体推进,整合打包给茂南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和运营。滨海新区将全区所有已建设施交由茂名滨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运维管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率。高新区按照“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干”的原则引进第三方企业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其余区(市)落实主体责任,采用奖补方式由镇(村)自行运维,通过培训和工作指引规范提高运维人员的运维管理水平。三是加大运维资金投入。我市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246个,2023年,运维资金总投入1904万元,其中来源于市级(或县区级)财政统筹安排1870.82万元,村委会自筹等32.88万元,省定贫困村污水处理奖补资金0.3万元。

  (四)强化现场督导检查

  一是加强督导检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检查发现问题,并下发督办函和提醒函督促整改。今年1-7月,我市共下发通报、督办函、提醒函共8份。同时,结合中央环保督察、专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乡村振兴考核要求,加强对镇村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我市还引入第三方技术团队,加强对设施建设、运维情况的抽查和暗访,及时掌握各地治理动态。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在《茂名日报》、茂名广播电视台开设“红黑榜”,宣传亮点,曝光整治不力的镇村。今年累计在电视台播出红榜3期、黑榜5期。

  (五)因地制宜打造典型范例

  根据《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定标准(试行)》要求,综合人口分布、环境特点、村民意愿及习惯等因素,在村庄符合资源化利用条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农村污水资源化与有效管控利用的示范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给各地区推广资源化与有效管控利用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提供参考。如茂南区袂花镇椰子村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地势、建设成本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了4种不同治理模式打造示范点,如“格栅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态沟+生态塘”工艺模式等,既节约了建设费用又有效收集处理了生活污水,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信宜市金垌镇平地村委会中心村和深水步村采用因地制宜,分散处理的治理思路,根据污水走向对现有沟渠进行生态化改造,利用村中本来就存在的沟渠系统将污水分散化,生态化、资源化处理,有效降低污水处理费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化州市同庆镇瓦窑坡村采用绿狐尾藻生态湿地处理生活污水技术模式,利用水生植物构建人工湿地,实现对水体氮磷污染物的吸收转化,实现达标排放,或者作为灌溉水实现循环利用。

  二、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统筹谋划,优化顶层设计

  一是坚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东江流域整治等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对县区的指导,组织学习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和认定标准,以及我市制定印发的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手册。结合我市的特点,加强与中国环科院、省环科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通过技术培训,典型示范,因地制宜推进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与有效管控利用,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运维管理

  一是压实县级治理主体责任和镇(街)运维管理直接责任,高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监督指导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按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统筹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村民满意率,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三)常态督导检查,落实整改任务

  一是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引入技术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现场检查及评估工作,结合检查情况定期发布通报,指出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定期调度报送整改工作情况;并对前期发现问题的设施定期开展“回头看”,聚焦整改成效。二是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督查小组,对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督查。各地要对照专项规划中老旧设施提质增效任务,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梳理落实整改,定期报送整改情况。三是结合各级各部门的检查通报情况,各地要针对设施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计划,并定期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整改情况。针对未能正常运行以及运行负荷率低的建成设施,要加强排查和整改,切实提高设施的有效运行率。

  (四)强化资金整合,推动多元投入

  一是积极指导各地围绕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硬任务提前谋划项目入库,争取中央和省环保专项资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是市县要加大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每年度都要落实不少于20%的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总结化州市和茂名滨海新区EOD项目申报实施经验,推动市县积极谋划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下绿色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寻求金融支持,精准支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四是参照茂南区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的做法,优先采用将有收益项目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组合的方式,对当地资源进行归纳整理,挖掘收益来源,在严控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鼓励发行政府专项债券。

  (五)探索信息化运维管理,提供运维和监管水平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点多、面广、分散的特点,将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智能化建设,积极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和相关服务商在技术上推动远程运维监控、操作平台建设工作,探索实施数字化监督管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数字政府“一网统管”,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信息交流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参与

  充分发挥镇、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持续改善农民的传统观念与习惯,大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通过公众号推文、电视专题报道、网站专刊公开等方式,宣传亮点,曝光问题,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及推进治理信息公开化,提高公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引导村民投资投劳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运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征求村委、村民意见,了解群众的想法,取得村民的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解决设施选址难、工农关系处理难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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