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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费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公告

所在地区: 山东-临沂-费县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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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扶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发挥好就业扶持政策作用,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4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社保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法定劳动年龄内(按现行退休年龄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执行,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的企业失业登记人员,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以下几类人员:

“4050”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2、费县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从毕业当月(以毕业证签发时间为准)至第3年当月期间未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从事灵活就业,即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明以外,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的,包括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实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

2、申请人须在费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并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中心户缴纳2023年度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保险费。

三、补贴期限及标准

(一)补贴期限

1、未享受社保补贴或已享受社保补贴但不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至3年;初次享受补贴当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初次申领社保补贴者,自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日起享受。

2、已享受过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再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应将社保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补贴期限不能超过3年。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补贴标准

根据临财社〔2019〕9号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超过本人缴费的2/3”的规定和本年度就业资金筹集情况,待本年度受理完毕后,根据申报人数和资金支撑能力,综合确定补贴标准,并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四、申报材料

(一)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应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4页);

3、由国家税务总局费县税务局出具的2023年度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证明;

4、《费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1);

5、本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手写卡号和本人联系电话)。

(二)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上述5项材料外,还需提供的材料: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和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证明;

3、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未婚者提供户口本及孩子出生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所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身份信息。

(三)高校毕业生申请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初次申请的还需填写附件2《费县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需到原就业单位所在乡镇人社所认定),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个人页)。

五、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据实填写《申报表》并签署个人承诺。

2、受理查验。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查询相关信息,并定期汇总材料至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将有关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与系统数据库比对、甄别。

3、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信息分别与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企业参保缴费数据库比对,甄别个人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参保信息、毕业登记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提交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4、补贴拨付。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六、责任追究

申请人要实事求是,信守个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须追缴相应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申报就业扶持相关补贴。

七、受理时限、地点及电话

受理时限: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 11月23日集中受理(节假日除外)。11月下旬至12月进行集中审核、查验公示、资金申报及拨付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19、20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539-5978350、2110255

附件:1.费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费县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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