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行政处罚公告告知

所在地区: 重庆-万州-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建设快讯正文
视频播放
正文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行政处罚公告告知

?

渝公中行公告告【2023】第2号

?

执行告知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治安管理支队

告知人:封顺,吴树昌

被告知人:陈昌国,男,汉族,初中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512221********369X,户籍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弹子镇关家村5组109号。

告知内容:

处罚前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2年10月10日13时许,你在民警调解纠纷过程中采用手打和口咬的方式袭击公安民警,阻碍民警正常执法。

以上事实有你本人的陈述、旁证笔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现公安机关拟对你处以行政拘留九日。

因无法有效查找通知你到案接受处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违法行为人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违法嫌疑人未提出申辩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现在渝中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w.cqyz.gov.cn/wap.html)对你进行公告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你可以向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治安管理支队封顺警官13368179197,吴树昌警官15823592527提出陈述和申辩,对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你未提出申辩的,公安机关将进行处罚。

?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2023年11月29日

?

相关新闻 政策原文 附件获取 相关推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