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局发〔2023〕39号关于印发2023年平果市农业农村局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所在地区: | 广西-百色-平果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23〕103号)和《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百色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平果安委办、消安委办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安消安〔2023〕28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3年平果市农业农村局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股室站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9日
2023年平果市农业农村局冬春火灾防控
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冬春季节,生产生活领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商业促销、节日旅游和民俗活动交织,各类致灾因素增多,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2023年11月16日,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2023年11月20日,江苏无锡市、黑龙江大庆市又各发生一起死亡7人的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深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平果市安委会、市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我局结合工作职责,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研判形势、科学评估风险,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围绕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低设防区域,坚持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防范“小火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特成立平果市农业农村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海燕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陆有志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汉春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文炳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童治清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卢勇刚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黄 ?斌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黄兰妹 ?市农业农村局总兽医师
成 ?员:黄善松 ?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罗爱花 ?市农村能源服务中心主任
陈 ?雷 ?局项目股股长
周 ?容 ?局农业发展股股长
黄汉敢 ?局农办综合股负责人
黄若雨 ?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黄明文 ?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
覃素能 ?市植保植检站负责人
唐 ?伟 ?市种子管理站负责人
廖文全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梁定兰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
黄祥进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队长
农向东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队长
韦雪慧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干部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调度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农业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根据《全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百消安〔2023〕5?号)部署,结合 5?类重点场所暨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工业园区农业企业、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规模较大的生产经营自建房、规模较大的彩钢板仓储库房和10?类重点问题暨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安全管理、彩钢板厂房库房安全条件等涉农生产经营场所。督促5类重点场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按月带队开展检查,常态化排查整治 10?类重点问题,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谨防问题遗漏或反弹。(责任单位:局各股室站所、执法大队各中队)
(二)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治理
1.强化种植业生产消防安全整治。指导开展种植业生产用火自查检查,全面排查消除种植业生产领域各种火灾风险隐患。指导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科学用火,教育引导农民不烧荒、不烧田间垃圾、不烧田埂杂草、不烧秸秆,引导群众因农事生产需要野外用火的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备。鼓励引导农民采用机械、人工方式开荒,努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责任股室:农业技术推广站、水果站、经作站、植保站、检测站、执法大队一中队)
2.加强畜禽屠宰行业消防安全整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配齐配足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应急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组织对用电、用火、用水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检修和保养;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档案记录;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检疫所、执法大队二中队)
3.开展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等农业机械驾驶员是否按照安全规程操作,从事田间收获、脱粒、运输易燃品等作业的拖拉机是否配备灭火器,谷物联合收割机作业区域内是否严禁吸烟和明火,插秧机作业过程中是否禁止吸烟和出现明火,农业机械停放集中区域是否配置消防器材。督促经常性检修电器设备,保持发动机和启动机良好的工作性能。(责任单位: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执法大队四中队)
4.深化畜牧业生产消防安全整治。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用电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重点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消防管理制度是否上墙;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否按消防安全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否存在乱拉电线,线路是否老化、是否超负荷用电,保暖设施是否安全;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沼气设施是否有防护栏以及是否设置禁止用火的安全警示牌。(责任单位:水产畜牧技术推广站、能源服务中心)
5.加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消防制度是否健全;企业是否依法取得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文件;消防设施或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畅通;企业是否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和相关培训。(责任单位:检疫所、执法大队二中队)
6.开展渔业养殖和船舶消防安全整治。加强渔业规模养殖场的用电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重点检查渔船救生衣、救生筏等安全设备配备,灭火器、消防泵等消防设备配备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水产畜牧技术推广站、执法大队三中队)
7.加强机关消防安全整治。加强所属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办公室大功率电器用电安全管理,加强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消防喷淋头等设施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有序、文明停车,整治消防通道占堵问题,彻底堵塞内部消防安全漏洞,坚决防止机关火灾事件发生。(责任单位:植保站、检测站、疫控中心)
8.加强生产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整治。要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消防安全治理,重点针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全面检查,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隐患清单台账。(责任单位:局各股室站所、执法大队各中队)
(三)提升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
局各股室站所、执法大队各中队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四)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两会”前后,局各股室站所、执法大队各中队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消防安全重点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五)营造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局各股室站所、执法大队各中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1日前)。制定印发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晰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结合《平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平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股室站所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控火灾能力。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股室站所、执法大队各中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 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强化信息报送。局各股室站所、执法大队各中队要从12月起,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并于 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至局办(邮箱:pgnyncj@163.com)汇总。未尽事宜,请联系局办韦雪慧,联系电话:0776-5821376。
附件:平果市农业农村局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排查
(自查)表
附件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排查(自查)表
基本情况 |
场所名称 (单位自查 加盖印章) |
排查(自查)人员 |
□单位自查 ? □行业部门 □其他 | ||
地址 |
消防安全管理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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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
场所使用层数 |
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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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类型 |
□人员密集场所 |
□敏感特殊场所 |
□工业园区企业、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
□规模较大的生产经营自建房 |
□规模较大的彩钢板厂房、库房等 |
□宾馆 □饭店 □商场 □集贸市场 □公共娱乐场所 □养老院 □大型商业综合体 □其他场所 |
□医院 □医养结合场所 □儿童福利院 □寄宿制学校 □幼儿园托育机构 □博物馆和文物建筑 □室内冰雪活动场所 □剧本娱乐场所 □其他场所 |
□工业园区企业 □“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 □多业态多功能合用场所 □老旧商住楼 □其他场所 |
□容纳人员在30人及30人以上的自建房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较为密集的区域 □其他场所 |
□物流仓储场所 □冷链保鲜库房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其他场所 | |
消防安全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问题 |
隐患问题类型 |
具体隐患问题 |
有无问题隐患存在 | ||
一、火源管理 |
1、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 |
□有□无 | |||
2、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
□有□无 | ||||
3、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有□无 | ||||
4、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有□无 | ||||
5、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
□有□无 | ||||
二、电源管理 |
6、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 |
□有□无 | |||
7、违章带负荷拉、合闸 |
□有□无 | ||||
8、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
□有□无 | ||||
9、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
□有□无 | ||||
10、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
□有□无 | ||||
11、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
□有□无 | ||||
12、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 |
□有□无 | ||||
13、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
□有□无 | ||||
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
1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
□有□无 | |||
15、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 |
□有□无 | ||||
16、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
□有□无 | ||||
17、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有□无 | ||||
四、安全疏散条件 |
18、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
□有□无 | |||
19、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有□无 | ||||
20、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有□无 | ||||
21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有□无 | ||||
22、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或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 |
□有□无 | ||||
2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
□有□无 | ||||
五、防火分隔 |
24、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
□有□无 | |||
25、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
□有□无 | ||||
26、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
□有□无 | ||||
27、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
□有□无 | ||||
六、消防设施设备 |
28、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
□有□无 | |||
29、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
□有□无 | ||||
七、管理责任落实 |
30、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 |
□有□无 | |||
31、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 |
□有□无 | ||||
32、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有□无 | ||||
33、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 |
□有□无 | ||||
34、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 |
□有□无 | ||||
35、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 |
□有□无 | ||||
36、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
□有□无 | ||||
八、初期火灾处置 |
37、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
□有□无 | |||
38、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有□无 | ||||
39、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
□有□无 | ||||
九、其他类型 |
40、具体隐患: | ||||
针对性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
月日 月日 |
备注:此表在单位开展自查时、基层排查、行业部门检查时填写。场所类型属于多类型的场所以特殊场所定义为准,例如场所既属于商店,又存在多业态多功能合用场所,则以后者特殊类型为准填入;如所列具体隐患问题场所不涉及,也勾选无;整改措施对应存在问题序号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填写整改时限,按期整改完毕。
排查(自查)人员签字:?联系方式:
场所陪同排查人员签字: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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