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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四川-泸州-纳溪区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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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年01月26日 16:41:50 信息来源: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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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0日至5月2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宜宾市南溪区开展了巡视。2023年7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宜宾市南溪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南溪区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南溪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来推动,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南溪区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并研究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迅速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委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紧压实分管区领导“一岗双责”和部门(单位)整改责任;认真对照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7类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南溪区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研究部署和督办落实整改工作,主持召开区委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每月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问题;带头领办10个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工作,以上率下推动各责任区领导、各责任单位主动认领任务、认真推进整改,形成一体整改、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全区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存在不足。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守护好一江清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8月31日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

二是区委常委会会议每季度听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守护好一江清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2)关于“沿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存在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混排、部分污水管网破损漏排”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于2023年8月22日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切实抓好园区污水管网的排查和整治,杜绝风险隐患。

二是已完成有关企业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工程施工并投入运行。

三是已制定南溪经开区管网排查整治和维护有关方案并推动落实。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九龙园区汉邦至六尺巷段雨水管网、罗龙园区大学生创业园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和恒达片区雨水管网整治工作。

(3)关于“存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南溪区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管控方案和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已督促有关企业完成深度治理;已聘请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来南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并长期坚持。

(4)关于“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印发优化完善后的《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将中央领导、省委领导、市委领导同志有关讲话、批示精神,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列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传达事项,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以制度方式明确学习要求,切实强化集体学习,提升学习实效,并长期坚持。

(5)关于“结合本地实际学以致用效果不好,对耕地保护等政策把握不够精准,贯彻落实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省市关于耕地保护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常态化研究调度耕地保护工作。

二是采取“一周一通报”方式,督促各镇(街道)扎实推进流出耕地整治工作。

2.贯彻落实省委“总牵引”“总抓手”成效不明显。

(6)关于“区委思考谋划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区通报南溪区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关滞后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常态化调度推动落实。

二是区委常委会会议坚持每季度听取南溪区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关工作和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7)关于“2023年牵头实施的省级重大项目、市级重点项目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重点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对重点项目策划包装的目标任务、主攻方向、责任分工等进行明确,做到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是组织开展项目策划包装专题培训,对项目谋划储备、投资管理、地方专项债券、项目全过程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

三是积极申报中省市重点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落户南溪。

(8)关于“与重庆企业合作较少,没有形成产业结构互补”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积极组织交流考察和招商推介,2023年7月下旬以来,共组织党政代表团到重庆考察1次,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产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组织招商考察团到重庆考察4次,考察企业6家;邀请重庆企业来南考察5次。

(9)关于“融入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战略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印发《宜宾市南溪区融入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强化调度推动。

二是积极落实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战略,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2023年9月7日,由区委书记带队,南溪区党政代表团赴位于泸州市纳溪区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考察交流,签订校地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10月16日,由区委书记带队,南溪区党政代表团赴泸州市纳溪区、自贡市富顺县考察交流,分别签订区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12月12日,南溪区委组织部与纳溪区委组织部签订区域人才协同发展合作协议。

3.党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不够。

(10)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印发优化完善后的《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工作规则》,制度化明确区委常委会要坚持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等的工作汇报,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并加强对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的领导,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积极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四家班子联席会议、专题会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协调。

二是严格执行《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已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三届区委常委会第88次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1—7月工作汇报;2023年12月13日召开三届区委常委会第103次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2023年工作汇报,之后长期坚持。

(11)关于“四家班子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不到位,沟通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印发优化完善后的区“四家班子”联席会议和区四家班子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有关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协商工作、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区四家班子和区四家班子办公室运行效率。

(12)关于“专班较多,统筹得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区专项工作机构进行清理,撤销运行效果不佳、未实质性开展工作、职能重合等的专班9个,将相关人员清退回原单位;对保留的专项工作机构加强管理,推动规范有效运行。

二是已制发《宜宾市南溪区工作专班管理办法(试行)》,切实规范专班的成立条件、审批程序、人员职数、人选条件等,对专班运行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和考评,并持续推动落地落实。

4.抓经济谋发展存在短板。

(13)关于“抓经济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考评,每月调度分析经济运行情况,针对性提出有效举措,着力解决经济运行难题,推动经济发展回升向好。2023年上半年,南溪区在全省县域经济季度监测中排全省第37位,较一季度上升114位,提升名次幅度居全省第一,排位居全市前列;2023年,预计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40亿元、居全市第3,增长7.5%。

二是认真践行习近平经济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部署,每半年召开区委财经委员会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每季度研究调度经济工作,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切实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4)关于“工业发展动力不足,部分项目推进较为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宜宾市南溪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组,制发《宜宾市南溪区重点项目推进八条硬措施(试行)》《宜宾市南溪区省市区重点项目调度机制》,通过强化调度、做实保障、常态督查、定期通报、规范挂旗、问题复盘、大胆激励、逗硬惩戒等措施,加强项目的研判评估和调度推动,切实提升项目推进质效。区委书记带头调度河南克能、华宜清创等重点工业项目,推动项目早日投产。

(15)关于“四川省医用卫生应急产业基地入驻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宜宾市南溪区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细化制定《南溪区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链培育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企业招引和产业培育。2023年7月以来,共外出考察医药及医疗器械企业9次,邀请相关企业来南考察8次。

(16)关于“2022年规上工业增加值指标完成得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并提出工作要求。

二是深入推进南溪经开区“二次创业”,盘活园区低效闲置资源,加大项目招引和精准服务,鼓励企业满负荷生产,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2023年,预计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3.5%。

(17)关于“服务业产值总量小”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实施服务业提质攻坚“稳存量、挖增量、提质量”三大行动,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力度,2023年以来已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35户,强化食全食美特色餐饮街区项目成果转化,南溪锦江宾馆已于2023年10月投入使用,住宿、餐饮业质量进一步提升。2023年,预计全区全年完成服务业增加值95.7亿元,同比增长8%。

二是通过延长购房政策等,刺激商品房销售,同时加快房开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充实商品房销售支撑。

(18)关于“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前期论证不充分,后期运维成本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机制,加强示范片考核管理。制发《宜宾市南溪区乡村振兴示范片持续健康发展考核管理办法》,对已建成示范片加强日常监测和开展年终考核,正向激励与反向惩处相结合,并配套示范片区级考核奖补资金,进一步压实示范片所在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同时激发镇村工作积极性,提升示范片后续管理运营能力。

二是分类施策,盘活示范片经营性资产。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盘活经营性资产,2023年6月12日,与宜宾前瞻文化签订夏令营合作协议;2023年9月20日,与中国石油勘测有限公司就租赁桃溪别院达成租赁协议。同时加强同高校、培训类企业团队接洽合作,争取引进其入驻示范片开展培训教育,持续激活资产效益。已整合资金150万元,用于推动大庙村示范片产业改造提升100余亩,预计年增收约10万元。

三是强化支撑,提升示范片产业造血能力。通过返租倒包、退租返还等措施划小责任单元,降低运营成本;结合市场需求,大力发展订单式农业,种植中药材钩藤100余亩,预计投产后增收约9万元;以巴蜀家风文化为依托,以荷花节、乡村旅游节为载体,进一步引流,预计增收约20万元;结合精品民宿,积极开展研学旅游活动,与人山人公司合作打造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预计建成后增收约10万元;已整合资金53万元用于月亮湾示范片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提升。

四是科学论证,做好新建示范片项目策划。认真总结前期示范片建设经验教训,坚持实事求是,对新建乡村振兴示范片项目,充分做好调查摸底、分析论证、科学选址、规划设计、收益测算等工作,力争同步引入社会主体参与示范片策划规划、建设管理和后期运营全过程,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19)关于“产值修正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并进一步强调工作要求。在2023年10月10日召开的南溪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推进会上,有关单位负责人就“产值修正不严谨,统计数据有偏差”作了检查发言。

二是已印发优化完善后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定期检查制度》,切实从制度上预防同类问题发生。

三是切实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对企业异常数据的审核和监测,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到应统尽统、颗粒归仓。目前,已就规上工业产值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与年报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坚持每月抽查企业数据填报情况并进行审核监测。

四是持续深化大兴调查研究全覆盖联系服务“四上”企业工作,由区领导带头深入企业调研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传有关政策,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如实填报企业数据。

五是督促各行业单位严格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统计质量”要求,加强对行业统计工作的监督,并按照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原则,切实做好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

5.部分领域防范化解风险不力。

(20)关于“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资金统筹调配,通过统筹财政资金、核销核减及统筹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偿还等方式,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腾挪出更多财力和资金用于偿债,切实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偿付债务本息,确保完成每年化解任务,不发生债务违约。一直以来,我区严格根据债务到期情况偿付债务本息,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事件。

二是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从严控制政府投资项目,严禁违规新增项目,杜绝新增隐性债务。认真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预警,从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问题的督查力度,对问题突出、防控不力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21)关于“公共安全底线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坚持每月研究调度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和防汛抗旱等工作,及时分析问题短板,明确工作举措,解决有关问题。

二是在全区主要河流、水库及重要塘渠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悬挂横幅,借助35座水库“三个责任人”、169名基层河长和258名巡河员力量对全区河库堰等实行网格化管理,对重要水利工程安装防护网实行封闭式管理,配齐应急救援设备,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切实抓好防溺水“六个一”宣传教育,完善防溺水“随手拍”预警奖励等机制,筑牢防溺水工作防线。2023年以来,累计修复、更新警示牌940余处,开展防溺水巡查340余人次,劝离1480余人次离水上岸。

三是深刻剖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督促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采取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错时检查等方式,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四是严格落实《宜宾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常态化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醇基燃料等的使用注意事项,引导公众强化安全意识,切实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2023年共组织农村厨师队负责人、村(社区)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234人次,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120余家次,开展宣传活动9场次。

(2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得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刚性要求常态化督促落实,同步做好监督检查。

二是建立区委抓学校思想政治课工作制度,区委常委会会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学校思政课建设工作。制定《南溪区教体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将思政课建设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考核和年终督导评估内容。

三是认真开展意识形态阵地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点对点”交办相关责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完善网络舆情回应机制,提升党员干部网络舆情思维和应对处置能力,对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及时回应,切实提高回应效率和质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6.坚守主体责任有缺失。

(23)关于“2020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情况坚持得不好;未及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情况。区委常委会会议已专题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并坚持定期听取南溪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是加强对上对接,准确把握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及时制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4)关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降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汇报,认真剖析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下降根源,针对性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推动落实,切实提高南溪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

二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聚焦4类23个整治重点,精准施策、靶向整治。大力实施“群众满意”工程,以“两员两会”“廉政坝坝会”“阳光问廉”下乡进村等为重要抓手,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5)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发“一岗双责”提示函,督促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镇(街道)、区级部门党组织主动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将各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党组织严格进行通报;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一把手”年底报送的述责述廉报告。

7.履行监督专责有落差。

(26)关于“日常监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工作要求,严格压紧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纪委专责监督责任,严格执行述责述廉制度,督促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向区纪委全会述责。持续用好“一岗双责”提示函等制度机制,定期对区级领导干部履责进行提醒。深化季度党风廉政警示日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

(27)关于“派驻监督‘前哨’‘探头’作用发挥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室组”“室组地”“组组”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派驻监督力量配备。狠抓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针对性制定教育培训方案,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开展全面、系统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其发现线索、查办案件的业务能力,激活“前哨”“探头”作用。

(28)关于“执纪审查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将问题线索“久办不结”和案件“久立不决”纳入审查调查工作考核,深化运用“红黄蓝”预警机制开展督促办理。

二是已将镇(街道)办理的案件全部纳入区纪委监委审理部门直接审理范围,严格处分标准,确保实现量纪平衡。

三是加强对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每月通报全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定期分析存在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下步工作建议,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29)关于“自身建设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区纪委监委对其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覆盖摸底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三转”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纪检干部“三转”规定,实行纪检干部分工备案制度。

8.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充分。

(30)关于“巡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有关规定补充配齐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并纳入干部管理信息系统预警事项,实行提前提醒、动态提醒、例行提醒。

二是已印发《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增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增补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分管审查调查工作)和区委巡察办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两名同志为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1)关于“巡察干部配备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巡察任务,切实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从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开始,巡察镇(街道)时每个巡察组人员增加至10人及以上,并根据巡察任务充分保障巡察力量。2023年8月,启动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对巡察区级部门的巡察组人员按8人配备、巡察镇(街道)的巡察组人员从7人增至12人,切实保障巡察力量并长期坚持,确保有形和有效覆盖。

9.“不敢腐”“不想腐”推进不力。

(32)关于“震慑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统筹全区办案力量,持续推行“专班化”办案模式,着力推动案件查办提质增效。加强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监测分析,强化全周期管理,推动全区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紧盯“关键少数”、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等开展重点监督,探索开展交叉监督等监督形式。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力度,深挖细查区管干部问题线索,从严从快处置问题线索,查办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案件。

(33)关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频次较少,覆盖面较窄”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用好用活巴蜀家风传承示范基地、南溪朱德旧居等廉洁教育阵地,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先后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月”“廉洁文化进校园”等系列活动,组织全区各级党员干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前往省市廉洁教育基地现场参观等形式抓实教育警示。

二是持续开展区属国有企业以案促改工作,推动建立相关制度机制10余项,组织国企干部家属参观廉洁家风基地、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南溪区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流程》,深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推动建立制度机制3个;组织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镇(街道)卫生院等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廉政坝坝会。

10.“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34)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风腐一体纠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紧盯国家法定节假日开展“四季肃风”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公休管理、请销假、财务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干部作风教育整顿行动,组织开展全区内控机制建设培训会;狠刹歪风邪气,印发《宜宾市南溪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制定红白事宜办理指导标准。

(35)关于“存在文山会海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推动精文简会要求落地落实。

二是坚持落实每月发文计划制度,加大对文件审查力度,凡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同类文件整合下发,切实减少发文数量。完善会议统筹审批机制,能够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解决的,不再召开会议,同时指导协调各单位实行“多会合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切实推动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1.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好。

(36)关于“领导之间沟通协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召开区四家班子联席会议和区四家班子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等,及时沟通重要情况,协调推进有关工作。明确专人坚持每个工作日收集编发区领导次日工作预安排,推动区领导之间及时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做好工作谋划安排,及时将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以工作通知、责任分工、实施方案等形式印发,确保各单位及时掌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方向、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充分发挥区四家班子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对口联系、优化协作机制等方式,及时就重要事项、重点工作以及区领导会议活动安排等进行沟通协商,切实做到信息互通、工作协同、规范高效。

三是已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通知》,并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以制度方式明确,凡拟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事项,须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经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单位会商形成成熟意见后,方可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并切实加强相关资料的审核把关,凡未经充分酝酿形成一致意见的事项,一律不提交上会。

(37)关于“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相关会议上,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的同志针对自身问题作深刻剖析,并提出明确整改意见。

二是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文件规定,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认识,并切实加强会前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有序召开。督促党员区领导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区委组织部每半年统一收集各区领导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照片等相关资料存档。

12.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

(38)关于“履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文件制发程序,持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理论学习,提升干部选任工作规范化水平。

(39)关于“选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由区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约谈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并严肃批评教育,督促其针对问题开展检视反思,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将任职期限纳入任期预警事项,实行提前提醒、动态提醒、例行提醒,并严格推动实施。

三是已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文件全覆盖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40)关于“编制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机构编制事项解冻时间安排,通过转隶和单位内部人员调整,逐步完成相关单位超编消化,并积极对上汇报争取解决相关单位干部超编问题。

二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人员调配管理,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切实防止超编、超职数情况发生。

13.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力度不够。

(41)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攻坚克难劲头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推动整改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践行“争闯拼”精神,面对问题和挑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对主题教育、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发现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推进不力等问题第一时间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督促全区各级干部进一步担当作为。

(42)关于“部分重点项目推进较为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对项目推进滞后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是区委、区政府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分析滞后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针对性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快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宜宾市南溪区重点项目推进八条硬措施(试行)》《宜宾市南溪区省市区重点项目调度机制》,切实强化督查督办,及时“挂榜”通报、曝光推进滞后项目,督促后进单位加快进度、抓紧推进。

(43)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及时处理,并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针对性开展全区干部作风教育整顿。

二是深入开展“三提两好”行动,以“廉政坝坝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等为抓手,深挖细查干部队伍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14.基层党建抓得不实。

(44)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得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发《宜宾市南溪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宜宾市南溪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明确每年由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建领导小组会议,并对会议制度、议定事项督促落实等制度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有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书记领办项目、定点联系基层党组织等载体带头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已制发《关于宜宾市南溪区党(工)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建立党(工)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以联系点的转化提升带动基层党建工作提升。

(45)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规上企业党组织覆盖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单建、产业联建、就近联建、选派帮建等方式集中攻坚,动态调整选派兼职党建指导员,指导规上企业新建党组织14个。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强化对外卖、快递等新业态企业出资人、负责人、管理人员等的政治吸纳,储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入党积极分子8名、新发展党员1名。常态化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的“双找”活动,摸排出流动党员27名,建立货车司机流动党支部1个。

二是强化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农村干部人才学历提升工程,积极开展村(社区)书记主任、常职干部培训,印发《关于开展链式培养“双好四强”示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双好四强”示范书记选树,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提升村级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三是已印发《宜宾市南溪区区级部门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区级部门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事项、议事决策的制度和程序、会议决策落实、议事决策监督等内容,从制度层面规范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

四是加大机关党建工作督导力度,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及时发现并整改组织生活不经常等问题,确保常态长效。

(46)关于“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发《宜宾市南溪区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督促各机关党组织通过党组会、机关党委(党总支)会、党支部会议进行学习,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将“三级五岗”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机关党建“灯下黑”。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支部换届、发展党员等党建方面的重大事项列入党组讨论和决定的内容,切实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5.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

(47)关于“上轮巡视整改,有关整改责任落实得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区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书记带头领办巡视反馈重要问题的整改,严格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中汇报巡视整改相关工作,并督促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个人述责述廉内容,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和说明。推动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动态管理巡视反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衔接到位、落实有力。

16.整改不到位。

(48)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和人防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欠费清欠计划的通知》要求,缴纳欠费,并严格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确保不再发生新增欠费。

二是坚持分类施策,依法做好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对法院已出具《行政裁定书》的5个项目,依法委托律师事务所申请强制执行;对不实施的2个项目,待有新项目启动时再依法进行人防相关审批;对具备安置住房和旧住宅整治性质的1个项目,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予以免收。

(49)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指出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已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责成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限期确定分类处置计划并严格推进落实。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开展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17.长期整改效果不好。

(50)关于“未对应长期整改的问题再次研究,经常性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调度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应长期坚持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并严格结合本轮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本轮巡视整改中应长期坚持事项,坚持在集中整改阶段,每月调度推进;集中整改阶段后,每季度调度推进,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二是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机制,经常性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巡视整改要求落地落实。组建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导组,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佐证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四个方面,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

(51)关于“存在大班额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新增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学位供给,全面化解大班额。同时,根据南溪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情况,调整城区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平衡学位需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不产生大班额。2023年秋期起,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均无大班额。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持政治导向,切实扛牢整改责任。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将巡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推进整改落实,每季度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调度巡视整改推进情况,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将整改责任压实到人头、整改压力传递到末梢,坚决防止整改工作“虎头蛇尾”,一以贯之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分析研判、查漏补缺、确保实效,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抓好督查问效,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交接,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连续高效推进。同时,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销号有关要求,做好整改销号,并坚持举一反三,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常态长效。

(三)坚持发展导向,全面深化整改成效。坚持将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切实围绕高质量建设“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筹做好城乡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攻坚、乡村振兴、改革创新、民生改善、安全稳定、生态环保等各项工作,自觉在巡视整改中查找差距、对标补短,在推动发展中检验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绩彰显巡视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月26日至2月20日。联系电话:0831-3322333(工作日8:30—18:00);邮政信箱: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政通路8号,邮编:644100;电子邮箱:1419762769@qq.com。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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