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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建瓯市委第五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政和县 发布日期: 2024年2月5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中共建瓯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3日至3月27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组织开展情况

我局党组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巡察一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整改工作。先后召开2次局党组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1次干部职工大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整改措施上。二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中心)、责任人的职责以及整改时限。同时依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应”。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与统计工作实际相结合,持续传导整改压力,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抓好制度落实,不断提升统计服务和保障能力,充分彰显统计部门担当作为,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扎实、指导统计实际不够深入。

问题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要求不够到位。对数据质量管控不够严格,存在“重申报、轻审核”的现象。

整改情况:全局各专业负责人严格按照《福建省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要求,严把企业“入库关”、数据“上报关”、数据“审核关”、人员“培训关”。2023年9月19日-9月22日各专业负责人对新增入库的3家规模工业企业、2家限上商贸业企业、8家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以及34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实地核查,主要针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单位是否为停歇业状态、单位类型界定是否正确、主要业务活动范围、行业代码等属性指标是否准确等内容进行重点核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主动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意识仍需加强。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新办法指导统计实践工作思路窄,措施少。

整改情况:全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统计创新,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加强统计分析,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2023年已完成撰写“商贸业”、“人口调查”、“企业研发投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调研报告4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发挥统计事前监测预警作用不够,在落实“事前监测预警、事中查询核实、事后分析研判”监测机制上有短板。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统计监督制度文件,持续开展《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落实;事前纵横联动,搭建数据共建共享平台,通过部门协同、上下贯通;事中严格审核,明确审核要求,压实审核职责,拔高审核标准;事后常态管理,对在库单位进行常态化核实,实时梳理和消化在库单位可能存在的数据质量隐患。聚焦“三争”行动、“五增”目标和“千年建州·理学名城”品牌打造,强化统计研判分析职能,发挥好监测预警功能,透过统计数据分析经济形势,把全市经济摸准摸透,直面问题、查找短板、剖析原因、迎难而上,有效引导全市各部门精准施策。我市2023年三季度GDP位列南平第3名,比二季度GDP排名上升了5个位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问题1:推动部门数据共享不够有力。在着力构建统计牵头,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长效协助机制还有较大落差。

整改情况:积极创新数据交流模式,完善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着力构建统一牵头、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长效协作机制,每月月初各专业负责人与工信、发改、住建等职能部门一同实时跟踪700余家联网直报企业数据,不断夯实部门统计工作基础,全面提升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同时,通过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为载体,全面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分析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加大普查数据开发利用力度,“五经普”结束后,将充分运用普查数据对我市二、三产业现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有社会价值的意见建议。目前,“七人普”数据成果已充分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利用、幼儿及中小学教育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对企业指导服务广度、深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积极与发改、工信等部门密切沟通,科学谋划,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统筹抓好规上服务企业调查摸底和认真梳理“漏项、短项、缺项”问题,筛选出“准四上”企业,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入规纳统”。同时,加强与企业财务人员的沟通配合,及时解决入规上限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指导企业规范整理申报资料,助推企业入规上限申报成功。截至2023年9月,新增入库规模工业企业3家(位居南平第1)、限上商贸业2家(位居南平第2)、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8家、投资项目128个(位居南平第4)、核实退库项目8个、企业5家。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力度不大,执法监督检查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1:执法监督队伍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每年随机选定统计执法对象不少于2次,安排年轻同志参与执法,熟悉执法流程,达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快速提高基层办案水平。明年拟选派2位同志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力争持证人员由2人提升到4人。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强。执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多以依赖上级反馈转办为主,主动检查发现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推进“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2023年我局依法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30家;参加其他部门牵头开展的联合抽查工作检查12家企业单位,发现问题线索并责令整改2件,立案处理1件,罚没入库0.3万元。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落实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问题1:意识形态风险领域排查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和定期通报制度。2023年8月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分析会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同时,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今后也将严格按照分析研判和定期通报制度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有偏差。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南平市委、建瓯市委工作要求。2023年8月9日局党组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专题研究部署统一战线相关工作。切实提升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将统战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计划、为本局党外人士履职提供更好的条件和便利。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尚未根治。

问题1:深入基层调查不够细致,督促指导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按照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撰写调研报告4篇。同时,结合“五经普”工作,建立工作督促指导机制,将18个乡镇(街道)分为3个片区,由局班子成员分组包片对接,深入实地督导清查工作,切实保障我市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工作重“形”不重“效”。对“双随机”检查工作没有做到真抓严管,防治统计造假力度不强。

整改情况: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的通知》(闽统办函〔2023〕11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建瓯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瓯统〔2023〕8号),对规模工业、商贸业、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30家。参加其他部门牵头开展的联合检查工作,共抽查企业12家,发现问题线索并责令整改2条,立案处理1件,罚没入库0.3万元。扎实推进“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核查规上企业140家、投资项目575个、房地产企业38家、建筑业90家、限上商贸业企业130家。现场核查发现数据质量问题63个,均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工作不严谨、细致。“双随机”检查内业材料存在填写要素不全、档案资料不齐等问题。

整改情况: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素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业务知识,领会上级工作要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特别是加强对投资、房地产、商贸、工业、服务业等主要专业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的学习。加强统计监督检查及统计执法的内页材料管理,定期汇总梳理检查结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我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31日对执法检查队队长张松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执行财经制度有偏差。

问题1: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2021年、2022年度将抽样调查经费用于发放“公务员两费”补贴。

整改情况:针对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定期组织财务审批领导、财务人员、相关采购人员集中学习各项财务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我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31日对财务股负责人叶淑姬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年休未休奖未按规定发放,2021年度未按实际请假情况发放未休年休假奖,多发放奖金共计5598元。

整改情况:不规范发放的年休未休奖5598元已完成追缴并退回,已建立在编在岗人员加班审批制度及台账,年终折抵后实事求是计发应休未休奖。我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31日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翠姬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采购物品未按规定询价,2020年工会购买“元旦”慰问品5100元、2022年购买登山服装费8500元均未询价。

整改情况:加强办公室以及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特别针对办公用品、工会慰问品采购等问题,严格要求经办人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进行招投标或询价,做到每个环节、各类手续及资料齐全、规范。我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31日对办公室负责人饶烨演同志、财务股负责人叶淑姬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4:财务审核把关不细致,2020年6月固定资产核销验收单上报账会计和主办会计均未签字。

整改情况:强化本局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并主动与报账中心主办会计沟通,切实提高财务审核的严谨性,杜绝再出现遗漏签名等细微末节问题。我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31日对财务负责人叶淑姬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统计法治建设仍有短板,强化责任担当不足。

问题1:统计法治宣传手段有待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手段老化、形式单一,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丰富统计法治宣传方式,结合“五经普”工作,通过“今日建瓯”官方微信公众号转发统计法治相关内容链接。结合建瓯实际定制富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材料1200余份。2023年9月20日,我局协同国家统计局建瓯调查队联合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共发放《清查告知书》、《福建省统计条例》、普法宣传袋等相关宣传品1000余份。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有限。

整改情况:扩大宣传覆盖面、突出宣传重点。通过通讯平台在全市境内全覆盖推送宣传短信35万余条,在全市人流量密集的公交站点粘贴宣传海报2500余张。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到联挂社区、联挂村开展法治宣讲2场次,共150余人参加。在丰富统计法治宣传方式,做好全社会宣传的同时,针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将统计法治学习宣传工作内容列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委会学习内容。同时,邀请南平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松同志为第49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和2023年股级干部培训班作主题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专题授课。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统计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福建省统计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调整须征得上级统计部门同意的规定,严格把好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进出关,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选进统计队伍,并安心统计工作。同时,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日常指导。2023年我局已组织乡镇首席统计员、企业统计员集中培训150余人次。除市本级全覆盖培训外,每年选派一定数量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参加南平市级培训2次。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问题1: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互融共促不够。

整改情况:提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意识和学习能力,增强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建立“周一”集中学习、集中研讨制度。全局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截至目前,2023年共开展集中学习7次,研讨5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一岗双责”机制,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肩负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肩负起分工范围党建工作责任,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加强内页资料归档管理,做到完整、规范。我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31日对局支部组织委员黄友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准备好发言提纲,会中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待、直面问题,会后抓好问题整改和资料整理归档上报工作。2023年9月1日,我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谈心谈话,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我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31日对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翠姬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和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问题1: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21年12月13日,局党组会听取关于1名干部的考察工作汇报后,公示期满后未经党组研究决定就下发任职通知。

整改情况:局党组切实担起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同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真正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搞清楚、弄明白,把严格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我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31日对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翠姬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福建省国家工作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落实登记备案和证件集中保管使用要求。我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31日对普查中心副主任刘钤炆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落实“两个责任”有欠缺。

问题1: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管党治党还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形成党建与统计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谈心谈话制度未落实,撰写述责述廉材料出现“讲业务工作多、谈问题少”的现象。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有效传导责任压力。我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严格把关,防止出现“讲业务工作多、谈问题少”的现象。我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31日对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翠姬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同时,认真落实谈话谈心制度,2023年9月1日党组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谈心谈话,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执行民主决策和议事规则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和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下一阶段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下一阶段我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统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从落实基本制度入手,不折不扣执行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及时“咬耳扯袖”,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树牢统计服务意识,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大全社会统计普法力度,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正确的政绩观,努力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法律意识;主动服务企业(项目)入库入统,加强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指导,把控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夯实企业统计基础,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全市经济社会情况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向建瓯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建议。

(三)强化班子建设,增强履职本领。大力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一系列重要理念、重大部署、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班子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为根本遵循,不断提高工作本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对建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密切跟踪、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26307;通信地址:福建省建瓯市行政大楼5楼;电子邮箱:t0599123@163.com

中共建瓯市统计局党组

              2023年12月27日

中共建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23日至3月27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我办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组织开展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推进,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先后召开2次支部理论学习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次干部职工大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办上下思想认识。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办党员干部忠诚履职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实现全办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工作作风更加协同高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邱敏芳同志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含事业单位登记中心)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三)及时制定方案。对照市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我办逐条讨论,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逐条列出整改情况,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中心)、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发挥巡察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问题1:学习传达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2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9年6月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会议和2019年7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等多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编办均未及时传达学习,未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

整改情况:办党支部于9月7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下阶段工作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学用结合不紧密。如市委编办未把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能力提升相结合,2020-2022年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111次,仅6次涉及机构编制业务内容学习,且个别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不了解。

整改情况:一是办党支部于9月14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机构编制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于9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业务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落实机构编制工作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和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有差距。

问题1:督促乡镇(街道)清理旧有机构还不够到位。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后,部分乡镇(街道)仍然悬挂旧有“七站八所”等旧有衔牌。

整改情况: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继续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回头看”,在2022年对乡镇(街道)岗位设置进行规范、建设对应机制的基础上,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组建专项工作组,于10月深入小松、龙村等乡镇分批进行实地察看,现场督促其做好机构衔牌悬挂、对应机制落实等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执行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责任制还有短板。

问题1: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如网络阅评员网络舆情监测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开展网上舆情评论进行舆论正确引导活动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二是于9月14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规范网络行为,确保我办舆论态势稳定。三是指定1名网评员,进行网络舆情监测,组织好网上正面宣传,积极跟帖、转发、点赞,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宣传统战工作力度不够,如未利用好各类阵地对统战理论、统战故事及统战先进人物宣传。

整改情况:9月28日组织全办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公示栏等各类阵地对统战理论、统战故事及统战先进人物进行宣传,不断提升统战工作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协助市委履行机构编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责不够到位。

问题1:对乡镇(街道)赋权指导不到位。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存在的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边界不清、执法衔接不畅等问题,市委编办作为牵头协调部门,主动跟进推动改革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强化牵头协调职责落实,加大改革问效力度,推动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全省试点工作落实。按照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建瓯实际制定《建瓯市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方案》。于2023年10月开展第二批赋权工作,梳理出拟第二批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142项及拟第二批赋权街道行政执法事项176项,并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同意后正式实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做细做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有欠缺。如机构改革中满足于指导各部门出台“三定”规定,完成组织架构等面上问题,对改革和编制调整后职能运行监管及跟踪问效少,对如何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目标方面办法不多,机构改革效能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结合日常工作调研、“双随机、一公开”、重大机构编制事项报告等工作,同步对部门“三定”规定及相关机构编制批复等文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全面了解机构组建、人员配备、法人登记、职能履行等方面情况;督促被跟踪问效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情况,加大力度强化对改革和编制调整后的职能运行监管及跟踪问效。2023年已对20家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2次机构编制核查。二是对涉及“三定”规定重新制定或者机构编制事项有较大调整的单位,如在党政机构改革中,涉及单位合并、事业单位及编制较大划转的单位,及新设立的事业单位等,对通过现场了解、电话了解、报送书面报告等形式,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情况评估,确保跟踪问效结果运用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使用效益。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作风不实问题仍然存在。

问题1: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如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只求有、不求实,以收集材料代替工作落实,对单位递交的报告未按《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登记、查阅、利用等管理制度,对报告存在的问题不纠正,督促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按照《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积极部署各单位报送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按时保质开展情况报送,及时汇总各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向市委编办报告。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登记、查阅、利用等管理制度;落实档案及保密件的岗位责任人,对涉密文件实现单独成册,锁于档案柜中,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并落实专人负责机构编制报告的整理、归档、存放,加强管理。三是对机构编制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协同组织、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纠正,督促整改。在督查整改的同时,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对机构报告内容进行集中性核查,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报告的执行效能,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走过场、表面化。如,以被核查单位提交书面承诺代替对财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下发整改通知书;未对抽查情况汇总分析和利用。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福建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办法(试行)》开展核查。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核查情况表》、记录核查情况,由被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阅核、签章。针对全市事业单位数量较多,分布较广,任务较重的实际,2023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2批通过摇号软件,随机抽取20家事业单位。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将问题情况向各单位进行反馈,保证抽查工作规范有序,依法实施。抽查工作过程和结果及时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全流程留痕,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防止监管脱节。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落实工作任务打折扣。如在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中,未严格按照《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抽取30%的比例开展实地核实。

整改情况:建立长效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机制,一是2023年10月,组织精干力量组建机构编制核查专项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确保实地核实比例达30%以上。二是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机构编制年检,在年检过程中,对单位的机构信息、核定编制数、领导职数以及实有人员信息等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切实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确保机构编制数据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配合,通过借力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与相关部门共享问题线索,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突出的单位,以市委编办名义发文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提高机构编制核查监督成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文风不实,应付交差。如《市委编办内控管理制度》中出现“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系统财会管理制度”不当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在“实”字上下功夫,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为契机,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撰写各项工作材料,消除“应付”思想,对相关文件的发放,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内容严谨、无误。二是强化干部撰写材料的教育引导,通过多方面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写作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风险管控存在安全漏洞。

问题1:财务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如,本单位账户长期未开通银行短信提醒功能;两个网银U盾由同一个人保管;而且财务会计为临聘人员,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规范财务制度,避免资金管理风险,并落实到位,已于4月27日开通责任领导银行短信提醒功能,已确定两名同志保管网银U盾。严格财务制度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工作。严格财经纪律,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做到防患于未然。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重复支付。如2019年10月、12月使用同一张电子发票打印两次进行报销,造成多支付电影充值卡费用21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4月26日向涉及企业主体收回重复报销的电子充值卡费用。二是加强财务报销的会计审核、复核程序,严格把关,强化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如,2020年1月办公室搬迁费用清单无审核人、经办人签字;2018-2022年部分记账凭证签批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机关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按先审核后审批原则执行。二是强化财务管理职责,加强财务审核、复核程序。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如2018-2022年工会连续5次为全体职工购买文体活动服装,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备案、询价、比价,累计采购服装费用2.16万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做好政府采购的备案。在工会经费的使用上,将厉行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和自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问题1: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定位不准确。如瓯委编办〔2022〕19号班子分工文件中,将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定义为“分管”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9月28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党支部的建设,积极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切实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已于4月13日重新调整印发班子分工文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如党支部满足于完成上级部署的党建工作任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形式较为单一,载体不够丰富。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主动抓、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开展观看视频、参观“双带双创”馆、共耕希望田等多种形式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党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如2020年9月、2021年3月、2022年3月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的会议记录与所附授课提纲中的授课时间、授课人、授课内容等多处存在不一致情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加强支部文件、资料保管工作,扎实做好党建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二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党支部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如,2021年度有2名党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整段内容雷同,存在互相抄袭的现象;2020-2022年召开3次组织生活会,均未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认真撰写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今后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分析原因,不得敷衍了事。二是在党员大会上强调,今后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时,各党组成员和各支部要求党员要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三是9月22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2020-2022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进行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短板。

问题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如学习主要以传达上级文件为主,未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情况、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责任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做到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情况、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9月28日,派驻纪检检查组组长召开廉政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提醒,要求大家厚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于律己,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如,2018年以来,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均未对所分管股室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准确,把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的6个工作要点列为综合股的廉政风险点;对重点领域摸排到的风险点,制定的防控措施未严格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廉政谈话工作,主要领导和班子、班子之间、班子和分管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进行深刻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长期坚持。9月28日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提醒。二是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制,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三是已重新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落实议事规则不够严格。如2020年支付办公室搬迁费用未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且存在事后补签搬迁协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决策事项清楚、会议程序明确。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短板。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履行日常监督工作中,监督手段不多,监督质效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对支部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责任压力逐层传导压实。今年4月、9月召开两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二是将日常监督作为工作重要内容,紧盯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和重点对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不断提升执纪监督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和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

问题1:个别干部在企业兼职。如1名干部2007年1月兼任福建省建瓯市东晶微粒有限公司监事,该公司2008年11月吊销未注销。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查明原因,督促立即进行整改。该事件发生在该干部未进入公务员队伍前,且该企业2008年11月起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未进行营业,目前该企业已于2023年5月5日注销。二是9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传达《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自查清查工作的通知》。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管理,对于新调入人员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未按照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要求,对本单位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进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如未对单位涉密人员进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备案登记工作要求,对单位涉密人员进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建立出国(境)证照负责制和使用登记保管制度,确保申请、审批依规依法办理。二是9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领会并严格执行《福建省国家工作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登记备案、问题自查、台账更新、人员信息校核、制度完善等各项工作,层层构筑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防线。三是对于经摸排办理持有证照的人员,进行证件及时收缴,专人专柜等管理。市管干部的证件已在组织保管,科员目前只有1人有护照,已由编办专门人员保管。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深化整改成效,在推动建章建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全办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重要指示精神;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确保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去,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 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全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不规避,积极推动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等方法,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落实成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意识形态、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并坚决抓好制度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尤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巡察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整改成效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检查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日常工作上来,全面推进我市机构编制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732819;通信地址:南平市建瓯市瓯宁路68号建瓯市行政中心2层,邮政编码:353100;电子邮箱:joswbb@126.com。

中共建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中共建瓯市水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23日至3月3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情况

我局党组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逐条分析研判,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巡察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二是明确任务,细化问题整改清单。召开党组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对账销号,做到立行立改,改出成效。三是结合融合,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坚持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水利工作有机衔接,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不具体。

问题1: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未形成党组抓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抓各党支部、党支部抓党员的学习宣传氛围。如各党支部书记均不知晓局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的“四大活动”内容,均未落实书记上党课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局党组把加强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提升队伍政治素养摆在特别重要位置突出抓好,落实制度,确保学习常态化。2023年5月15日我局出台《2023年水利系统党的工作意见》,明确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方向和任务。二是强化学习宣传氛围。结合第二轮主题教育,2023年9月20日出台了《建瓯市水利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2023年10月12日出台《关于成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宣讲队的通知》,各支部挂点领导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各支部书记上党课且组织党员开展现场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深全体水利干部认知理解,增强践行自觉,把理论学习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结合起来。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3名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只停留在宣读报告上,未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找准切入点,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未组织专题研讨,未结合单位职能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整改情况:持续推动水利系统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挖掘习近平总书记18次到南平、3次到建瓯调研时开创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实践成果,学好用足学习点,紧扣单位职能职责,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南平四个方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一是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年度学习计划,专题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5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6字治水方针和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二是紧扣中心开展课题研究,形成研究课题3个,谋划储备项目1批,为深入推动“两山理论”落实落地奠定基础。三是发动广大干部大兴调查研究,到乡镇水工站、项目工程现场开展调研,对调查内容开展研究,同时全面提升水利铁军精神风貌,加快推动水利事业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治水领域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南平四个方面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问题1: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短板。如对取水许可管理和取用水计量设施监管缺位,巡察走访15家取用水单位,发现2家单位计量表被擅自拆除,4家企业计量表安装位置不当;普遍存在水资源费未按照实际取水量征收和大量用水总量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管,2023年4月11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建瓯市金龙大酒店和建瓯市金皇冠大酒店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建瓯市金龙大酒店在4月初因水质存在问题,故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取用地下水。当即我局对该酒店采取切断机井电源,拆除抽水设备,封井等强制措施。2023年8月7日对建瓯市金龙大酒店进行立案查处,予以行政处罚20500元整,该案已办结;2023年8月对福建福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玉山鳗场超许可行为进行查处;对疑似超许可的4家用水单位进行预警通报;取缔福建省建瓯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取用地下水,接入城市供水管网;二是加强计量规范使用,在8月份相继召开我市8家鳗鱼养殖企业和15家供水企业约谈会,强调规范用水和计量使用;利用中央资金对未安装在线计量设备的18家用水单位的计量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目前已招标完成,在施工安装阶段;对计量维保问题,我局与第三方签订维保协议,加大计量设备维保投入,确保计量设备正常使用,三是在今后征收工作中按实际取水量进行征收,严格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在今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开展不定期日常巡查及双随机检查工作,每年按5%抽查比例开展两次双随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做到发现问题并及时更正。在执法工作上,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贯彻《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福建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做好用水户情况摸排,建立取用水许可制度,提高用水单位法律意识,规范用水秩序。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1人警告处分;对2人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督促指导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不够到位,局党组成员未按分管职责及时开展现场稽查督促整改,下泄流量不合格情况反复发生。如2021年部分电站连续三个月下泄流量不合格,2022年2月中央环保督察发现仍有农村小水电站下泄流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水电站下泄流量监管力度。每日安排专人对环保平台下泄流量数据进行跟踪,对数据异常的电站及时通知业主,确保下泄流量数据正常上传。经我局对下泄流量不合格电站的督促整改,不合格电站数量从2021年的全年100次下降到2022年全年的3座次。截至2023年11月,我市2023年不合格电站为1座次,水电站生态泄放合格率达到了省上要求80%及以上的考核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健全长效管理,加强辖区内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工作,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现有129座水电站,已全部完成生态下泄流量泄放设施改造、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及接入环保监控平台联网运行。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对水政执法护航生态文明工作领导不力,处置破坏河道的措施不够彻底。巡察走访发现,“川石乡徐布村豆腐桥处擅自修建水坝缩窄河道”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仍未拆除擅自修建的水坝,执法人员也未采取行动解决该问题。

整改情况:经巡察组发现后,我局立即要求水政执法人员与乡镇水工站联合到川石乡徐布村豆腐桥现场核实擅自修建水坝违法情况,与当事人及时沟通联系到现场进行勘察,按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当事人在限定时间内对水坝底座残余部分进行彻底拆除。拆除后水行政执法人员会同技术人员再次对现场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该河段的行洪能力完全恢复。并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对此案件进行举一反三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对执法当中存在的宽、松、软现象认真整改,杜绝在今后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不到位的现象。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推进防洪排涝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局党组大局意识不强,跟踪督促不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不积极、不主动。如水西段防洪堤工程于2021年3月1日开工建设,计划工期12个月,到2022年6月还未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巡察进驻期间该工程仍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项目工作责任制,对重点项目实行专班服务,并加强监督检查,制定会议协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在加快城区防洪及市政配套工程建设中,提请成立了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发科、城管、文体旅、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通过组织现场督查、服务指导,定时和不定时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研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用地保障、项目审批、技术服务等工作,有效推动项目超常规落地实施,保障了建设按计划推进;二是在水西段防洪工程建设中,我局确定了分管领导联系项目,成立项目监管小组,跟踪服务工程建设工作,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企业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工作条件。三是进一步总结项目服务管理工作,形成制度,在项目工作中推广实施。当前,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已在加紧推进实施中,水西段堤防工程将于2024年主汛期前完工,上水南堤段、通仙门、东门段等堤防工程已于8月8日开工建设,工程将于2024年底前完工,城区堤线实现闭合。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3.贯彻落实建瓯市“十三五”“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不到位。

问题1:执行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不力。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力度不够,仅完成65.06平方公里,还剩288平方公里未完成治理;城区防洪工程堤线共有5处未闭合。

整改情况:2012年我市水土流失率9.17%,被列为全省22个水土保持重点县之一。省上加大对重点县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每年下达资金1000-2000万元,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每年多达4个。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治理,2019年我市水土流失率已下降至6.65%,摘掉重点县的“帽子”。目前,我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资金主要依靠省上支持,近几年我市水土流失率已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已降至每年300-500万元。“十四五”以来,我市持续努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2020-2023年已争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5个,水土保持生态村项目3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54平方公里,总投资2295万元。根据《2022年福建省水土保持公报》,截至2022年,我市水土流失面积降至266.4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6.34%,低于全省的平均流失率7.21%,与南平市的平均流失率6.33%基本持平。

围绕城区不进水先行闭合,已逐段制定措施方案,并在推进实施中。其中,加快水西堤段施工,工程于2024年主汛期前按设计完工;通仙门至东门堤段、上水南堤段已于8月开工建设,2024年底完工;东门堤段结合通仙门至东门堤段建设,与东峰路防洪水位线以上道路闭合,2024年主汛期前完工;废机坪段工程,在废机坪军事用地暂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拟结合古城保护项目建设,利用原已建一期工程加高达到设计标准,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已由古城保护建设单位推进,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服务工作,应急度汛暂以对已建防洪一期工程结合临时封堵闭合。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推进“十四五”规划任务指标进度缓慢。如2021-2025年规划新建水库8座,扩建水库1座,但目前时间过半,水库建设连前期谋划都未实施。

整改情况:该规划是2019年根据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开展〈福建省小型水库建设总体方案(2020-203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于2019年5月5日统一上报南平局,因规划水库时自然资源部门还未实行永久农田、耕地等划定,规划水库所在范围没有涉及永久农田、耕地等情况。按现淹没面积计算,仅土地置换费用就和工程总投资相差无几,部分规划水库还远大于总投资且上级对于规划水库补助标准为30%,70%的自筹也要1050万元,乡镇无法承担这笔巨额资金,造成规划的水库在长时间内都将无法实施。今后我局在项目规划时会充分考虑影响项目进度的各种因素,对实施难度较大的项目将谨慎综合考虑。2023年9月11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滞后。

问题1:局党组对项目涉及复杂、难度大的工作环节,沟通不足,措施不力,项目用地无法落实。如2021年3月提交的初步设计报告存在“新东门水厂用地与建瓯市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地块有交叉重叠”的问题,只好重新选址规划,直到2022年4月才完成新选址勘探。

整改情况:调整城乡供水一体化专班成员,选派专业技术精及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城乡供水一体化专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新东门水厂用地的选址规划办理,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确保项目用地要素保障,有效推进项目用地申报审批,目前已完成用地预审和选址规划意见书,2023年3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已出台了闽政地〔2023〕14号批复文件,同意建瓯市境内农用地7.83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新东门水厂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局党组领导不力,工作人员存在消极懈怠慢作为的问题,拖延了项目进度。如2021年11月局党组布置选址用地预审报批工作,到2022年5月才将八宗用地红线报自然资源局审核。

整改情况:已指定专人开展用地报批工作, 2023年3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闽政地〔2023〕14号批复文件:同意建瓯市境内农用地7.83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新东门水厂建设。3月29日,一期输水工程临时用地已取得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并录省自然资源厅卫片监管系统。10月28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闽政地〔2023〕784号批复文件,同意将洋后水库之东门水厂输水工程境内1.9522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

问题1:对上级督办的问题整改不力,未按照要求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整改责任、时限不明确,导致2021年度、2022年度河湖长制考核连续两年在南平地区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对导致考核排名靠后扣分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 对边坡复绿、东游等乡镇机制砂场占用河管线堆放砂石料、督办违规养殖生猪、牛蛙等问题已于今年5月前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河长办和各级河长进一步加强巡查,加强集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管护,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2023年已启动7个镇14个村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二是建立河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委托第三方公司每日分区域开展无人机巡河,及时发现并清理河道垃圾。三是持续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巡河。要求各级河长应当利用巡河APP,按要求到所管辖的河段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所辖河道的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河道四乱问题等有关信息,对水质不达标、问题较多的水域应加密巡查频次。市河长办每周在微信工作群通报县乡河长巡河达标率。今年以来未发生上级督办问题超时现象,前三季度河长制考评位列南平市前三名。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少数干部对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对本职工作落实不力,处理河道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不敢碰硬。2022年巡河发现的问题至今仍有5件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政治站位,对未销号的问题再细化任务,“三化五定”抓好落实,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新格局,2022年未销号的5个问题已于2023年6月完成整改。二是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明确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工作流程。充分利用建瓯市河道生态巡查信息系统,按照河湖巡查、问题审核、问题建档、问题处置、销号反馈、整改监督审核、统计考核的流程进行处置。及时督促承办、督办单位按照规定的办结时限完成问题处置。三是加强督促落实。建立整改督促问责机制,将河长制问题整改纳入季度年度“三争”考评,对于没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工作推诿扯皮影响整改的,坚决予以扣分,切实传导工作压力。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统筹推进河道清淤疏浚整治工作有差距。

问题1:清淤疏浚堆料点占用河道岸线堆放混合料的问题仍然存在,巡察发现还有东峰镇、南雅镇2处疏浚富余混合料侵占河道岸线。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相关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关于南雅报恩段的堆料问题,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多次联合瓯宁街道及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对业主下发整改责令通知书,要求对河道岸线内的富余混合料堆放问题进行整改处理,在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监督督促教育下,该段业主已将混合料于2023年8月全部转运完毕。二是关于东峰镇C4段混合料堆放问题,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处堆料点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后,并与该清淤段负责人取得联系沟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侵占河道岸线的混合料进行转移,随后业主积极配合我局开展工作,并在指定时间内将混合料转移至合法堆放点。三是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执法能力,并将加强河道范围管理的巡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好我市河道生态稳定。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水利局未严格按照《建瓯市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管理混合料拍卖资金。如建瓯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1-2022年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运营收益493.69万元未上缴财政,洋潮水库混合料拍卖前期资金共112.3万元未汇入建瓯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河道清淤疏浚项目产出收益,一期利润189.384742万元已上缴财政。二期净利润待2023年度清产核资金额后确定,及时上缴财政。洋潮水库混合料拍卖前期资金共112.3万元,目前清淤疏浚项目已竣工验收,待财务审计后扣除成本费再汇入建瓯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缴财政。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局党组规矩意识不强,明知故犯。违反《建瓯市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决定洋潮水库自行实施清淤疏浚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由建瓯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实施方案和组织公开招投标。

整改情况:2023年9月21日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上强调规矩意识,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制度,同时组织了局属洋后水库、小赤院水库、洋潮水库、小松水库、下洋水库负责人以及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认真学习《建瓯市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水库清淤疏浚工作今后严格按照《建瓯市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按照疏售分离、国企运作、取之于河用之于河原则,二、三级河道及水利局下属管理水库由建瓯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清淤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项目建设管理、综合经营,保证不折不扣地执行《建瓯市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9月13日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落实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问题1:团结党外干部发挥连心桥作用有待加强。局党组不够重视统战工作,局机关4名无党派人士围绕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的渠道不宽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新形势下统战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积极行动,为党外干部“强身子”“搭台子”“谋位子”“练膀子”,加大党外干部培养,推动统战工作新作为;二是把加大统战信息宣传投入力度,对党内外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统战理论宣传教育,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积极宣传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统战信息宣传网络,提高统战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影响力,推进“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形成。三是主动找无党派人士谈心谈话,鼓励无党派人士发挥他们的业务特长,结合水利实际,拓宽其建言献策渠道,为水利建设添砖加瓦,今年来,四名无党派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如:要鼓励年轻干部深入到项目现场实践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乡镇水工站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争取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强化水利系统专业人员的培训,可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形式等5个建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待提高。局党组未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未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市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党组书记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局班子成员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5月5日印发《中共建瓯市水利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度》(瓯水党组〔2023〕9号)、2023年9月6日制定《中共建瓯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瓯水党组〔2023〕23号),扎实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坚持做好每年至少2次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及专题培训,积极听取二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每年对所属单位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局党组每年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未采取措施力戒形式主义。

问题1:整治形式主义问题有差距。针对2018年以来巡察反馈的部分党员干部学风漂浮,学习汇报材料抄袭等问题,局党组未认真反思,没有将上述问题列入反对形式主义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议题,党组成员对各自分管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未予以重视。本次巡察,仍然发现存在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材料抄袭网络文章、个人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与支部工作情况报告雷同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制定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和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的学习,自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杜绝学习上的形式主义。二是强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对各自分管股室和联系的水库要统筹兼顾,同时抓好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发现不足、立即纠正,把务虚工作抓实,不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材料,今后若发现此问题将严肃问责。对巡察发现的抄袭问题,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5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工作安排流于形式。局党组对工作落实情况未开展监督检查,以“文件发了”代替“工作做了”。如机关党委发文成立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但学习小组组长竟对此事不知晓,更未牵头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小组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局机关党委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形成常态化。2023年9月13日我局出台了《关于调整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的通知》,及时调整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与局机关支部共同开展学习,并于2023年11月推荐小组成员参加新时代宣讲师的活动。2023年9月6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落实为民服务、担当尽责不够深入。

问题1:推动民生实事工作不力。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点题整治”专项工作成效不明显。如2022年7月对农村生活饮水水质监测,取样62份,不达标25份,不达标率为40.3%。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推动民生水利,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加强与卫健局疾控中心联系,强化水质监测管理,通过加大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的力度,确保农村供水安全。二是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对农村供水点提供水质管护指导、培训、水样送检、水质抽检等服务。三是对63处集中供水工程、6处分散式供水工程进行抽检,共计159份水样进行检测,对村级水管员进行2次培训。2023年疾控中心农村供水水质抽检枯水期合格率90.3%,丰水期合格率91.93%,检测合格率均高于省上要求。目前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良好,点题整治专项工作成效明显。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对与群众生活安全息息相关的防洪堤等重要设施维护重视不够。如下水南防洪堤2022年“6·19”洪灾后修复工作推进缓慢,护岸塌方、护栏损坏、路灯不明等问题久拖未决。

整改情况:2022年6月19日灾后,我局市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技术中心先后向平安保险公司报案、申请城区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补助资金,并于2022年11月委托完成《建瓯市下水南护岸水毁段及部分水利设施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概算书》报批稿并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其间,因为疫情工作有所放缓,2023年7月6日通过完工验收,投入资金119万元,全面完成护岸塌方的地方修复、护栏损坏、路灯不明等问题。针对此工程进度缓慢的问题,我局领导对市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技术中心相关人员因工作流程不够熟悉进行了提醒谈话,强调今后从思想上提高紧凑度,对于关系民生的问题要立刻跟进落实,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2023年9月11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问题:2018-2022年期间,局党组未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也未部署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组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水库执行情况不闻不问。巡察发现,局属水库仍存在超标准使用工会经费、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分解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各班子成员对分管行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通过班子会、专题会议、个别谈心谈话、廉政提醒等多种形式,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分析研判和指导,2023年4月14日已收回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资金1795元,并严禁局属各水库报销上下班差旅费,规范津补贴名目。2023年6月13日出台《建瓯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局直属水库账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瓯水〔2023〕141号),2023年7月为加强直属水库财务管理,成立局直属水库会计核算中心,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报账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每半年对各水库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严格控制办公、差旅、招待、会议、车辆使用等经常性经费支出;三是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程序,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023年9月11日局党组2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

问题1:局党组未切实担负起监管的领导责任,依法监管意识有待加强。如招标程序把关不严,建瓯市超标准洪水预案修编报告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仅有两名业主代表,没有评标专家,工作人员对此违规现象一无所知;未检查承包方是否按照规定购买相关保险,抽查发现水土保持科教园综合治理项目未购买工程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招标程序学习,加强招标程序把关力度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严格把关合同内容,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招标程序把关,严格挑选招标代理单位。二是对业务股室人员开展相关的招投标培训。三是严格按规定购买工程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2023年9月6日局党组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水库除险工程监管职责只说不做。如发现南雅镇仁墩水库存在坝脚基础掏空最深达11米的问题,长期未解决,水利局每年只停留在通报上。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行业汛前防汛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总体要求的通知》(瓯水〔2023〕17号),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排查,对每个在建项目、每个生产经营管理单位逐一对表检查,3月10日下发《关于下达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汛前安全大检查情况和处理方案的通知》(瓯水〔2023〕39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要在3月31日前抓紧整改完成,对汛前无法动工的要加强领导,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二是南雅镇收到通报后加强了对水库的日常巡查、观测及运行管理工作,以确保水库安全。8月初请福建省南平纵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仁墩水库除险方案进行现场勘察及设计。2023年8月16日,建瓯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建瓯市南雅仁墩引水坝及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技术评审,2023年11月13日提交《实施方案》(报批稿),专家组复审后于11月14日对南雅镇仁墩引水坝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现阶段该项目进入项目招投标程序。由于项目主要是对仁墩拦河坝下游被冲刷河床进行回填及护岸加固,采用C20埋石砼回填(埋石率25%),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09.0516万元,资金量大,现我局与南雅镇政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资金补助,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争取在2024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2023年9月6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5.资金监管不到位。

问题1:谋划不足,资金使用效率低。如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876.5万元,至今只拨付支出2034.74万元,拨付率仅为52.5%。

整改情况:我局资金拨付按项目管理办法采用按进度拨款方式,2022年实施的中小河流资金是项目下达后再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因此,建瓯市迪口镇吉溪三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批复(南水建设〔2022〕12号),建瓯市小桥溪三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于2022年7月19日完成批复(南水建设〔2022〕43号),建瓯市溪屯溪二期东游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于2022年4月26日完成批复(南水建设〔2022〕21号),建瓯市房道镇高阳溪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于2022年8月16日完成批复(南水建设〔2022〕48号)。在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批复以后,实施单位进行预算编制、预算审核、上网招标、招标结果公示等程序后从2022年10月20日陆续开工建设。由于项目进度滞后才形成项目款拨款滞后,在巡察期间我局积极主动对接,督促乡镇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工程进度,积极沟通协调财政资金,2023年4月26日已对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9月6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未依法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费。如2018-2022年党组未研究解决水土保持费欠缴问题,历任局长听完分管领导汇报后,均未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造成拖欠严重。五年来有20家单位欠缴水土保持费,计1609.19万元无法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不到位情况,我局已组织工作人员逐个深入欠缴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普法工作催收欠缴的水保补偿费,截至目前,已征收100.9754万元尚有1428.98万元未征收到位(工业园区区域评估)。二是工业园区水保补偿费已提请市政府于9月25日召集相关欠缴单位召开协调会,督促各单位10月底前完成补缴任务。目前,我局正在根据相关政策积极协调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解决方案提交市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协调解决。三是私企仅有泛华房地产公司欠缴水保补偿费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泛华房地产公司泛华广场项目2017年就已经被市政府列为“问题楼盘”,账户资金已被政府有关部门全面监管,目前该账户无余款支付8.2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我局党组已研究确定,对建瓯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泛华广场项目拖欠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事项依法立案处理。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局党组执行资金管理制度随意性大。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支出,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如2018-2022年,违规将水资源费158.01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奖金、三公经费等支出;2018-2022年建瓯市水利局及其下属单位利息收入共2.62万元未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收取全市水资源费并全部上缴国库,市财政局按比例返还的水资源费全部列入年预算管理。本局主要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农村水利、水土保持、防治水旱灾害、河长制工作、闽江防洪工程南平段三期(建瓯)项目与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等工作,为确保按时完成市委、政府工作任务,该水资源费拨付我局主要用于水利建设及相关业务经费等支出,所有经费均列入年度预算。2018年-2022年建瓯市水利局及期下属单位利息收入共2.62万元于2023年4月25日已上缴财政,今后我局将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专项资金监管未闭环。如局党组未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局财务人员、建管股工作人员不同程度都存在“钱拨下去,出问题就不会找我”的心理,特别是对下达到水库的专项资金重拨付、一拨了之的问题突出。如,2022年小松水库挪用专项资金支付宿舍修缮等费用0.28万元;南雅镇新建村将11万元中央水利专项资金用于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程序,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下拨的专项资金将加强监管,所有下达的专项资金将先进行项目实施申报审批,对不符合资金支出的内容不予申报,定期检查各水库的财务(下达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雨污分流实施主体为南雅镇新建村村委会,项目以建设排洪沟为主,兼顾雨污分离,建成后白莲窠排洪沟排洪顺畅,避免了山洪漫灌村民家中的现象,工程符合有关防汛及防御山洪工程的要求。三是2022年小松水库挪用专项资金支付宿舍修缮等费用0.28万元,已调账从自有资金支出。2023年9月6日局党组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有待提升。

问题1:总揽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如2018年以来党组在研究党建工作时,均未“以党建促业务”作为落脚点。五年来,党组就党建抓党建,没有突出“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水利发展”,创新运用“党建+业务工作”模式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坚持把抓投资、上项目、推工程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抓手,始终按支部跟进、工作推进党员冲锋的工作理念,强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项目投资再创新高。三是党组强化各支部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担起防汛的政治责任,发挥防汛主力军作用,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在,薄弱环节有党员顶,急难险重有党员率,全面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党组成员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有偏差。如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未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局党组进一步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将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折不扣落实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强调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党组成员及其他班子成员需将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展自查自纠。今后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会前谈心谈话,做到规定动作不落下,党组书记会前没有谈心谈话将不得开展民主生活会的后续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2020年以来,党组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也未制定具体措施;党组书记没有专门听取工作汇报,“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党组成员抓全面从严治党仅停留在学习层面,存在理论和实践脱节现象,未结合分管股室工作落实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筑牢党建引领水利绿色发展的主基调,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2023年4月10日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2023年6月28日制定《建瓯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和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清单》(瓯水党组〔2023〕14号),清单具体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将长期坚持。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督促党组各成员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方面有待提升。

问题1: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严不实。党组未按照“高品质基层党建示范点”要求制定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党建工作方案;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过问少,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成员业务不熟,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党建工作方案。加强党组成员的党建业务培训并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2023年5月15日我局出台了《2023年水利系统党的工作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树立大抓基层、典型引路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通过建立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培育选树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形成具有水利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二是通过进一步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果,推进党建基础工作规范、扎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有创新、有成效,能推广、可借鉴的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未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制度。五年来,党组在讨论和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有47次的党组成员未按职责充分发表意见,没有表决过程。在一些党组会上,非党组成员作为列席人员,却参与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进一步加强议事规则的学习,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规范议事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事前报告监督制度,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会上引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党组成员需逐一表决后方可形成正确的决定。2023年9月6日局党组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发展党员重视不够。2018年以来,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仅1次,未制定相关计划。分管领导对此项工作把关不严,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弱,差错频出。如局机关支部党员的档案中缺少入党宣誓等材料,预备期的4篇思想汇报材料存在3种不同笔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对发展党员的工作部署,正确把握好各个环节的时限要求,确保发展党员时限符合规范。截至2023年11月28日我局已有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3名同志为积极分子。二是加强党务业务学习,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执行,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业务流程,规范党员档案,保证流程规范,手续齐全。已责成叶某某重新撰写预备期的4篇思想汇报材料。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在领导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有待提升。

问题1:抓党支部建设不够扎实。党组没有安排部署管党治党工作,没有定人定期到各支部指导工作;党组成员到各党支部指导督促少,情况不明,工作浮于表面。如新源供水党支部2022年换届工作中,4张“书记选票”均未填写,却选出了支部书记;气象局党支部2020年只有2名支委,未及时补选,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规定。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党建评审会制度,每两个月对局属各支部的党建材料认真评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解决。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执行,进一步指导并规范各支部换届工作。1.新源供水支部4张“书记选票”已填写,2023年9月7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峰对新源供水党支部书记何建雄进行提醒谈话。2.原建瓯市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因人事调整调离,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造成支委不齐全,未及时增补。经2021年4月14日召开支委会研究,4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同意增补支部书记,并请示水利局党委同意增补张雷同志为支部书记,完成整改。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抓党支部书记不够有力。党组对党支部“一把手”管理缺位,党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如机关党支部书记不清楚支委配备情况;北津水电站党支部书记主持主题党日、电教等党内活动敷衍了事。

整改情况:加强对水利系统党支部的指导,利用每季度的支部联席会做好各党支部书记的业务培训,深入推进水利基层党建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工作定性定量全部分解,做好工作责任清单,严肃党建检查及整改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和实施,让基层党支部党内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强化非公党组织规范党内活动,加大党员党性学习教育、集中培训力度,督促做好相应记录,提升非公党组织推动企业发展的能力。2023年9月7日局党组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抓党员素质提升效果不佳。党组没有制定党员集中培训方案,教育管理形式化。如多数支部均未开展“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落实落细党员教育培训各项举措,局机关党委认真检查各支部的各项记录,保证各项活动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全局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二是利用“三会一课”积极开展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主题党日、党建活动日等形式开展活动,持续推进各支部均开展“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活动,并列入党建评审检查内容,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在培养人才方面有待提升。

问题:局党组在技术人才培养引进问题上,未制定有效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机制。2022年底设专业技术岗位114人,但35周岁以下年轻专业技术人员仅9人,年轻专业技术人员断层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谋划,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和高校特招等方式加大人才引进;营造良好氛围,用心用情全面呵护年轻干部,竭尽所能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增加年轻技术人员对水利工作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采取下派、内育等方式,加强年轻技术人员培养。二是2023年3月,新一轮岗位设置审批的专业技术岗位为113个。2011年至2022年底,我局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0人,但因机构改革划转、工作调动、辞去公职、提任等原因核减10人,截至目前上述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仅10人在编。2023年我局已加大招聘力度,已入编3人,另从顺阳乡调入1名专业技术干部。因洋后、洋潮、下洋、小松等4个水库均为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单位,经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协调沟通,4个水库暂不能列入公开招聘计划。今后我局仍将积极做好局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放宽招聘专业限制,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缩短招聘周期,及时解决人才队伍紧缺矛盾,逐步缓解年轻专业技术人员断层。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违反工作纪律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给予建瓯市水政监察大队队长邵某某政务警告处分。

(二)诫勉情况

(三)组织处理情况

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不具体、对资金支付管理不清、对本职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水利局党组对37人次进行提醒谈话。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下阶段我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高质量助推我市水利事业持续发展。

(一)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着力研究解决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类似问题紧盯不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果,推进党建基础工作规范、扎实,全力推动水利系统党建工作争优争先争效。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推进水利建设。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水利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履行好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自觉对标对表统筹做好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筑牢党建引领水利绿色发展的主基调,为“千年建州·理学名城”作出水利新的更大贡献。

(三)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警示教育,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地市执行办法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一以贯之,强化财务管理,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对存在问题立知立改,堵塞管理漏洞,务必达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到位的目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扎实推动新阶段建瓯水利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833131;通信地址:福建省建瓯市金瓯街27号八楼建瓯市水利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josljdwb@126.com。

     

              中共建瓯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11月30日

建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4月3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建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及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三组指出的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我局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范围、责任,对照反馈问题,细化问题清单,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2023年8月30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建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方案》(瓯交党〔2023〕12号)和《整改责任分工表》,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问题清单,分工协作,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51个整改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

(三)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照上级要求,2023年10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邀请分管(联系)市领导、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相关人员参加。结合工作实际,对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对部分规章制度进行了更新,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交通强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问题1:关于学习传达不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交通强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学习,进一步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交通强国”等重要指示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停留在表面。

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进一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的重要论述,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奋力开创交通运输工作新局面。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城市交通路网建设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国道G237线柳坑至北津段公路工程(西环路)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可将车辆分流,有效缓解水西城区道路拥堵问题。加快实施建瓯市中山西路(西环路至检察院段)道路新建工程,打通中山西路断头路,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路线。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4:关于农村公路路网等级偏低。

整改情况:积极对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争取更多的农村公路提级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主动服务各项目业主单位,提前谋划农村公路提级改造项目,做好项目前期用林、用地报批及资金筹措工作。

完成情况:未完成。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指示精神不够深入,推动农村公路建养运协调发展不够有力。

问题1:关于对试点工作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局党组按试点目标持续推进有关工作,采取向上汇报,横向协调,向下推进的方式,积极申报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对入驻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的客货邮企业,给予免收场地租赁费用等政策补助。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建”不到位,部分村道尚未实现硬化。

整改情况:局党组积极对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争取更多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指导各项目业主单位提前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前期用林、用地报批及资金筹措工作。

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3:关于“养”不均衡,偏远县道日常管养不够精细。

整改情况:局党组召集相关乡镇、养护责任公司召开专题养护提升会议,摸清问题所在,确定养护提升方案,确保日常养护到位。加强日常道路巡查密度,增派养护工及挖掘机、铲车、公路养护自卸车等机械设备,及时清理路面、疏通边沟,填补路面坑洼等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4:关于“运”有风险,群众出行安全隐患犹存。

整改情况:局党组制定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计划,每年按上级任务逐步完善,并对全市境内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查缺补漏并修复破损路段。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3.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1:关于落实市委“做好物流一张网”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①缺乏大型、专业化的物流节点,特别是冷链物流发展滞后。

整改情况:局党组积极推动物流园区建设与节点布局,现已建成南平市传化德峰公路港、宏翔汽车产业园、闽北电商快递分拨中心三大特色鲜明的大型专业化物流园区,全市超70%的物流企业已入驻三大园区;帮助闽北电商快递分拨中心引入中通冷链中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冷链运输车辆约30辆,结合外部冷链运输运力,已基本满足我市企业冷链物流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②市、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出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交通、邮政、工信、客运企业、民营快递等部门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综合运输服务站打造成客货邮融合服务站步伐。蚂蚁帮快递分拨中心已与徐墩镇、东峰镇、小桥镇、小松镇签订了综合运输服务站入驻协议,实现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将承运率由原来的50%提高到了90%。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关于重点工作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督促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做好项目前期用林、用地报批工作,紧盯施工单位人员、机械等要素的投入,要求配足资源,加大投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3:关于项目谋划不实。

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市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有关政策,精准把握政策,为谋划项目做好政策支撑。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主动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流、沟通和汇报,保障谋划项目的建设补助资金。在谋划项目的过程中,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的对接,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做好用林、用地的报批工作,确保项目能顺利落地。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4:关于落实党组决议不及时。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印发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决定,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自身专业素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1:关于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局党组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定期对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道路客运市场监管不够有力。

①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强化与信访局、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2022年度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对南平市45家出租汽车企业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均达到合格标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②客运班车违规行驶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强化路面巡查力度,对多次违反《客规》等规定的,实行严厉惩戒措施,达到警示效果。加强驾驶员队伍安全教育,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驾驶员,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意识,底线意识。增加车辆动态监控抽查频次以及对车内监控视频查看,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客运车辆的监控力度,通过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③规范网约车营运市场办法不多,非法营运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对重点区域“黑车”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制定《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瓯交执法〔2023〕41号),强化非法运营打击力度,制作发放《致广大市民拒乘“黑车”的一封信》宣传单,在全市136个公交亭、102辆公交车、134辆出租车LED屏播放“黑车”整治标语;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倡议书》;深入社区、乡村、学校、机关、企业等广泛宣传乘坐“黑车”的危害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道路货运市场监管不到位。

①货物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不严。

整改情况:强化监管水平,加强长期未上线但又有路面行驶记录车辆管理,利用好动态监管系统,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企业培训,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及时有效处置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提高我市在南平地区排名。不定期对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开展工作指导和约谈,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强化监管责任以及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管主体责任。2023年2月至9月我市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考核均排在南平市中上游。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②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加强宣贯力度,积极将相关工作要求和标准规范宣贯至各企业,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JT∕T 1180.4-2018)开展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按要求引导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标准开展三级及以上等级的达标创建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规范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与企业自身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协助推动辖区内具有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协会、院校等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评价机构,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创建工作提供精准、优质的技术咨询与指导等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③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堪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不高。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建立“两类人员”考核未通过企业名单,加大宣传走访力度,组织运输中心、执法大队针对尚未取得证书的企业加强走访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认真对待“两类人员”考核工作,做好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考核合格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4:关于驾校培训市场巡查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力度,严格驾培机构资质审查,加强和规范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强化培训过程动态监管,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合法权益。利用驾培计时平台和交警12123平台,重新审查每个教练员资质,剔除无资质人员,加强场地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5.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有待提升。

问题1:关于行政执法一罚了之,对非法改装货运车辆未开展溯源调查。

整改情况:制定《建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交通执法系统机动车维修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瓯交执法〔2023〕33号),强化溯源调查,通过不定期深入维修企业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宣传依法整治货车非法改装的重要意义,检查企业是否承修车辆改装,从源头上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加强路面巡查,联合公安、高速交警等部门采取上路蹲点布控、流动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非现场执法案件查处不力。

整改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1-9月共出动车辆180余辆次,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查处超限超载案件99起。深入走访物流、渣土等货运企业,多角度开展宣传,解读治超政策。强化路面执法,联合公安交警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线路开展巡查,利用午休、夜间开展错时执法,打击“侥幸”上路、钻空子的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落实建设高素质交通综合执法队伍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制定规范执法集中学习方案,每月开展1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6.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不够有力。

问题1:关于保密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上级保密工作要求,完善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加强计算机网络及存储介质管理。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保密有关工作,要求局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强化保密思想,按上级要求做好保密有关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交通宣传阵地的日常管理和更新,保证信息内容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有关工作。立即对全市公交亭宣传内容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无过时、违规宣传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还不够。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宗教工作条例》政策法规,制定专题学习方案,将统战有关工作列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问题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建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全面履行党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深刻领会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对上级出台的文件和作出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到认真研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学习运用,注重把理论学习、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与促进工作紧密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学促用,学用结合,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文风不正。

整改情况: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与党组成员一同学习,一同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平台等方式,进一步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党建评审交流,督促党支部落实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落实不到位。

问题1:关于担当作为不主动。

整改情况:柳坑非现场执法点已于2022年7月恢复正常数据。经与公安交警部门协商,已在柳坑非现场执法点安装防破坏监控系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为民办实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立即调整公交公司调度岗位职责,成立公交调度专班,科学合理安排公交运力,进一步提升车辆运行的正班准点率。加大驾驶员招聘力度,组织公交车驾驶员召开教育例会,加大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建瓯市公交行业管理考评办法》相关规定,在今后的公交考评中高度重视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对照考评办法,加大考评力度,主动开展全面排查,通过线网优化、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我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缓解我市交通压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问题1:关于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并印发交通运输局资金管控(管理制度),杜绝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超范围发放高温作业津贴。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交通工程开发公司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执行相关文件标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超标准用餐。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交通工程开发公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超标准费用不予审批支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问题1:关于擅自支付赞助费。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交通工程开发公司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第四章关于财务管理制度“除上级部门规定外,严禁以任何名义捐赠和赞助社会团体和组织”的规定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项目验收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交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验收的有关程序及要求。提高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工作,规范项目验收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资产处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交通工程开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三重一大”必须经公司集团研究讨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4: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印发交通运输局资金管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把关,明确报销流程,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5:关于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强化对下属单位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问题1:关于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召集各支部集中召开会议,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对下属各支部的指导与管理,认真履行党章规定,对照支部工作条例上的党支部职责,做好支委会、组织生活会以及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做好党建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党建评审制度,加强对下属各支部的指导与管理。定期召集各支部集中召开会议,强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做好党建工作。结合主题教育工作,组织各支部进一步学习党章,对照党章规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以对同志、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勇于解剖自己,敢于批评别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内页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召开局机关党委会,组织学习和掌握《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专项培训,提高党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按程序发展党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4: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召开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会,要求交通系统各支部,强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定期开展党费工作自查自纠。经常性提醒,督促各支部按月及时足额上缴党费,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党费工作专项培训,确保党费收缴管理规范有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问题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组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以“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为主题,对交通系统青年党员进行提醒教育,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警示教育,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通报,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①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开展执法人员全覆盖的谈心谈话,共谈话38人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份,《规范执法、廉洁执法责任书》31份。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②对分管领域风险漏洞防范不及时。

整改情况:梳理临聘人员情况,严控临聘人员的进入关卡,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工资各环节进行岗位职责重新分工,自2023年1月起所有人员工资表均由人事负责制作,财务负责审核把关,各项工资做到有数据有依据,多岗位把关,相互监督制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到位,监督检查成效不大。

整改情况:提高监督能力水平。加强交通运输局的业务学习,深入业务股室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情况,经常性参与业务股室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业务开展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开展日常监督,积极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在强化监督中发现问题,提高监督检查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干部管理不到位。

问题1:关于超权限设置股室。

整改情况:认真研读局“三定”方案,划分各股室职能,依照“三定”方案,对单位股室进行重新对照梳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股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超权限任用干部。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建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制度,明确干部任用权限范围,机关领导干部的任用工作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由编办批准入编后再办理工资等相关业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保密有关工作,要求局属股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加强保密思想教育,将保密知识教育纳入业务学习范畴。严格按照《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登记备案。加强干部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定期深入业务股室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情况,经常性参与业务股室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业务开展情况,将违纪违法遏制在源头,提高监督检查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仍有不少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局党组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做到责任不实行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对已整改完成的,持续巩固、提升成效,对已立行立改需长期推动的,以“钉钉子”的精神,常抓不懈,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交通运输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二)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更大力度持续深化整改。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局党组统领全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整改实效。坚持点面结合、长效治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在集中精力做好“当下改”的同时,抓好“长期立”,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坚持有序实施、确保实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建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活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733701;通讯地址:福建省建瓯市金瓯街28号交通大楼3楼办公室,邮编353100;电子邮箱:jojtjdwb@163.com。

  

中共建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1月16日

中共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建瓯市实业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巡察整改

实业集团党委按照市委巡察二组的巡察整改意见,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整改思想自觉,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先后多次召开党委班子会和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议、整改推进会等,成立了实业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实业集团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内容,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整改,着力加强企业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以及廉洁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全面提升实业集团党委整体工作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问题1:关于集团党委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未结合集团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订下发了《实业集团党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结合集团党委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意见。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有学习有研讨有实际成效。结合集团实际,坚持把理论学习列入年度政治学习内容,每月制定理论学习方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抓深做实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学习成果高质量转化。结合开展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做好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集团党委成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先后撰写了《抢抓酱香风口机遇,失志打造区域品牌领军者》《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3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重要指示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国资国企改革作出的重要论述”等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3年10月23日召开党委专题学习会进行学习。二是加快推动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探索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厘清公司治理体系的职权边界,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董事会的效能,2023年10月20日,建瓯市实业集团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撤销原组织机构,重新委派董事、监事,当日召开了第一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积极筹划年终董事、监事会,于12月28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董事会、监事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关于统筹推进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集团项目部组织召开推进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工作专题会议,细致查找原因,认真领会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积极履行项目总业主职责,全力跟踪配合相关科局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一是关于“2022年度项目未达设计目标。今后集团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及设计单位的沟通,要求加大对项目前期的实地摸底调查力度,做细做实,提高设计面积精准度。

二是关于“2023年度项目停滞。因地块林权注销和变更未完成,导致2023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工作至今仍未开展”问题。2023年6月13日《自然资发〔2023〕90号》和2023年7月10日《闽自然资规〔2023〕1号》两份文件出台,重新规定了项目选址要求,按新文件要求涉及林地和坡度超15°以上的地块不得作为新增耕地项目后备资源。原已完成设计工作成果均无效,造成未立项项目均无法推进。目前集团项目部已组织相关单位根据新的文件精神重新整理已摸底图斑,删除不具备立项条件的图斑后完成新的后备资源调查报告。

完成情况:未完成

2. 关于坚守主责主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存在差距的问题

问题1:关于生态银行业务空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沟通协调。建瓯市富竹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建瓯市实业集团与建瓯市林业试验林场共同出资成立。针对该公司业务空转问题,集团积极与市林业局协商,双方达成拟注销该公司一致意见后,再多次与财政局沟通,口头征得财政局同意注销该公司。二是集团党委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就注销该公司有关事宜提出针对性的措施。该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至2023年12月31日后不再续租。三是2023年11月集团召开股东会议,确定注销该公司;同时将相关事宜书面上报至市财政局、市政府,已审批同意。下阶段将聘请审计公司进行清算后对该公司予以注销。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关于化解不良债权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积极推动现剩余该不良债权抵押物的处置。鉴于不良债权抵押房产清场难、且2020年已经在司法拍卖中流拍的现实,为防止新一轮资产拍卖流拍,增加资产处置成本,正通公司一直在积极对接寻找意向购买人。下阶段实业集团将持续全力抓好不良债权的处置工作,想方设法,以最大的力度和能力实现资产变现,提高国有资产效益。

完成情况:未完成

3.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1:关于集团党委对公司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至今未配备审计、法律等专业人员,企业经营风险识别和判断能力不足,企业财务管理特别是投资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集团党委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子公司负责人召开学习会,再次强调要切实加强经营风险管控,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二是配齐配强人员力量。2023年10月市政府新任命集团总会计师1名。2023年9月新录用主办会计2名,增设风控部专职人员1名。2023年3月集团与福建辉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为公司的生产、管理、运营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提高公司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建章立制。增加合同使用公章的审查程序,凡涉及合同相关事宜,均有法务审核、风控部专人复核后方可使用。拟定《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定《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与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拟定《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关于集团党委化解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原建瓯市电力公司划拨给汇光发电公司4处非生产性房产未完成产权变更的问题,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协调难度大,由于原房产所有人“建瓯市电力公司”法人已注销,清退难度大。2023年7月以来,集团及汇光发电公司相关人员积极与国家电网建瓯市供电公司沟通协调,竭力推进该工作进展。一是实业集团子公司汇光发电公司对2014年11月以来对涉及四处非生产性房产产权及协调和推进该问题有关文件材料进行梳理成册;二是积极与国家电网建瓯市供电公司沟通,建议再次成立“原电力公司四处非生产性危房住户人员清退联合工作小组”协商推进该问题。三是对下阶段该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上报市政府,请求给予帮助。

完成情况:未完成

4.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问题1:关于集团党委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部署整改。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意识形态工作,9月5日集团党政班子成员召开班子会,讨论意识形态专项整改方案;9月6日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9月21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项整改推进会。二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集团党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建瓯市实业集团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巡察情况的整改方案》(瓯实业委〔2023〕26号)《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瓯实业委〔2023〕31号)。三是深入组织学习。10月23日,集团党委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国企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南平市委、建瓯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推进国企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四是对2020年以来班子成员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报告的4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集团微信公众号长时间未更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集团微信公众号维护更新机制,做到及时推送更新。二是严格落实《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集团网络公众平台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各部门、子公司负责所属工作范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最新的信息资料。综合部严格督促供稿,每月必须选4篇稿发布集团微信公众号,杜绝类似现象发生。截至11月,微信公众号已更新11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落实统战工作部署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统一战线工作,9月5日集团党委召开领导班子会,研究讨论统一战线工作整改方案;9月6日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落实统一战线整改方案;9月21日召开落实统一战线专项整改推进会。二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集团党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实业集团统一战线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瓯实业委〔2023〕25号)、《关于调整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瓯实业委〔2023〕32号)。三是认真组织学习。10月23日,集团党委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四是集团党委书记对2022年撰写统战方面内容抄袭的班子成员予以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整治不深入的问题

问题1:关于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敷衍应付,懒散松懈等官僚主义问题,干部职工主动作为意识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7日组织召开全体员工大会,集团纪委书记进行集体廉洁谈话,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二是集团制定了《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制度(试行)》,强化履职担当,做到尽职尽责,杜绝敷衍应付,懒散松懈等官僚主义作风现象,提高干部职工责任心和积极性。三是制定印发《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瓯实业〔2023〕47号),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日常工作不尽职尽责人员及时问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集团对“首届福酒博览会”活动采购项目招投标材料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公告内容、中标金额、授权函时间前后矛盾等明显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首届福酒博览会”活动采购项目招投标材料及时修改,确保项目及时完成,并对之前项目的招投标材料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细致做好本职工作,严把项目招投标材料审核关,招投标材料需经办人、部门主任、财务、法务、分管、主管层层审核。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关于集团资产部对高铁西站地下停车场运营维护疏于监管,未监督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配齐工作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集团资产部的管理,严格对高铁西站地下停车场运营维护监管。二是立行立改,物业公司已按照合同配齐10名工作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工作人员岗位分工上墙(附证件照)。三是将于2023年12月与承包方建瓯市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签订了《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要求,增加实业集团将依据《承包合同》进行不定期抽检,对抽检的问题开具整改罚单,年度罚单超六单及以上将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停车场经营权。四是将相关责任人调离岗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关于在学风文风方面,存在学风漂浮,文风不实等形式主义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严格执行稿件审核制度,严把“三关”,拟稿关、会稿关、审核关,做到撰写会议纪要不错字、不漏字,举一反三,提高责任意识。2023年11月集团综合部和福酒办公室各选派了1名人员到市委办、政府办跟班学习。由分管领导郑卫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撰写能力,加强材料把关, 杜绝撰写述职报告明显的错误表述。针对撰写述职报告表述不正确问题,集团党委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5:关于在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偏差,存在“一转了之”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抓工作落实。10月7日召开集团全体员工会议作强调,增强责任感提升工作主动性,确保上级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制订下发《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员工工作的激励与约束管理,帮助员工持续提升工作能力和个人业绩,促进集团整体绩效的顺利实现。二是健全完善婚丧喜庆报备制度。下发《实业集团婚丧喜庆报备表》,集团本部员工及子公司班子向集团纪委报备,其他员工向所属公司办公室报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 关于落实为民服务、担当尽责不够深入的问题

问题1:关于回应职工关注热点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份已建立健全标准统一的《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正在试行,明确集团薪酬标准,规定其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殊行业子公司经集团批准后允许自行设置薪酬标准。二是针对职工关注问题,积极听取员工想法,及时回应解决。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切实履职尽责,努力服务好广大职工,围绕深化国企改革,认真细致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稳妥解决好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建瓯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对外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工作指引》(瓯财资〔2023〕6号)相关规定,规范房产租赁程序,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二是由集团法律顾问根据集团现有房产情况草拟统一资产租赁合同模板,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

3. 关于集团对子公司财务管理未监管到位,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问题1:关于福酒股份公司会计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抓好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企业内控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针对各公司业务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二是配备配齐专职财务人员。9月份以来已配齐福酒股份公司总会计师,新录用2名财务人员;同时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学习。鼓励财务人员积极考取专业资格证,财务人员定期参加培训,2023年11月福酒股份公司财务人员刘丽华参加“2023年企业年终关账前的涉税排查”培训;三是定岗定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已配齐福酒股份仓库管理员、营销仓库管理员,建立完善原酒及成品酒进出仓及保管配送,原料和产品进出仓制度,杜绝保管处于失管状态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四是立行立改。已经将职工服装领用人签领表补齐,建立福酒股份工作群,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和协作,及时提醒和催促各部门人员落实各项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关于绿瓯农林公司在办理车贷担保项目中违反公司规定,无原则让利担保收入34.2万元;集团党委抓“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不力,未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股东会议。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股东会,向股东说明办理车贷担保项目原协议担保费调整变化情况,征求股东意见。对继续开展车贷担保项目,由股东会审议表决车贷担保费标准,并取得股东授权,重新规范协议。二是举一反三,规范相关业务程序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公司开展的其他相关业务担保费变动,均由股东审议表决,坚决按公司章程规范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四是进一步抓实抓好会计规范管理工作。2023年10月市政府新任命集团及福酒股份总会计师1名,2023年9月新录用财务人员3名,增强集团财会队伍。加强财会人员学习培训,2023年10月25日组织召开财会监督调研座谈会,组织集团本部及子公司财会人员交流学习;集团加大内审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提升会计监督工作,增强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问题1:关于集团党委未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党的领导作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职责和任务,加强对集团各部门和子公司的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履职尽责。二是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023年9月1日印发《关于调整班子分工的通知》(瓯实业委〔2023〕22号),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和分工。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所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健全完善各项组织制度,集团把加强党的领导融入集团治理的各个环节,在集团发展上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集团发展中的领导作用。一是坚持党组织决策机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事先经过集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规范集团重大决策行为,保证党组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二是健全完善集团党委委员挂点联系支部机制。加强与党员干部职工的沟通,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指导检查安全生产运营情况等。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基层党建活动,坚持每月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坚持每月集团班子和子公司负责人例会制度,各子公司汇报小结当月的工作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存在的困难等,加强对子公司的指导和沟通交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关于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团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子公司负责人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责任,增加集团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日常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检查,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二是9月21日召开了实业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半年分析会,总结通报了上半年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春节前,集团纪委将对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三是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列入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主要内容之一,由党委书记周夏冰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个提醒。四是加大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力度。2023年9月5日,集团纪委书记对集团本部和福酒股份新入职21名员工进行岗前廉洁谈话;10月7日对集团本部全体员工进行集体廉洁谈话。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对集团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廉洁过节提醒谈话。五是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撰写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照搬照抄2021年度的内容,撰写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引用废止的《廉政准则》等问题”,由集团党委书记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 关于履行全面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关于集团党委没有把监督当作分内之事,停留在开个会,签个责任书的层面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集团党委对‘第一种形态’运用上认识不足,对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监督开展较少,未能将‘红红脸、出出汗’形成常态”问题,集团高度重视,结合集团人员招聘录用、退休返聘和借用人员清退等情况,制订出台《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制度(试行)》、《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日常由监察部、人资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10月以来开展上下班纪律、公车管理、节假日执班情况等监督检查4次。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在工作期间聊天泡茶的3位员工进行了批评教育,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的2位员工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先后在集团班子会、支部书记联席会通报典型案例30多起,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剖析汇编》;要求各支部在每季度召开的支部大会上都要有纪律教育的内容,及时通报学习集团纪委转给各支部的相关典型案例,引以为戒,举一反三。8月18日组织集团班子成员参加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建瓯市物资总公司相关人员职务犯罪一案旁听,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10月25日,组织集团全体党员前往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 关于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1:关于统筹谋划企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谋划企业专业人员建设。针对集团现有专业人员极度缺乏现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招聘名额,2023年9月已通过招考录用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投资学、财务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人员7人;同时针对企业目前急需工程专业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录用了二级建造师、中级工程师等专业人员4名。二是制订出台《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设立职称、资格证书、学位等补贴,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学历进修、专业职称和专业资格证考试,提升企业员工整体专业水平。三是加大员工培训力度。2023年6月以来先后选送集团综合部、财务部、资产部、人资部和各子公司员工20人参加各类培训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关于人事管理和薪酬激励机制不配套的问题仍未解决,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加强规范集团人事管理,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工作。二是制定《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试行)》,对企业的定岗、定编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对员工的晋升提出要求,拓宽员工晋升通道,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三是制定《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制度(试行)》,针对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表现、成果进行相应考核,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四是制定《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应岗位的岗位工资,鼓励员工晋升,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集团党委未按规定对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因私出国(境)进行登记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严格落实管理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集团人员出入国(境)报备手续,目前,一是已将市管干部护照收集上交至组织部保管。二是对集团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员工进行登记造册,由本人填写《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交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送公安局备案。对需因私出国(境)的员工应先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备获批后方可申请出国(境)。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关于集团党委对兼职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及各子公司对退休返聘人开展自查、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员兼职管理。至2023年11月底已解聘退休返聘人员2名,12月底对集团及各子公司退休返聘人员8名全部予以解聘。二是认真履行督促有关审批手续,做到规范干部兼职工作,并举一反三,确保类似工作不再发生,定期每月检查现有人员的异动情况,所有人事关系有异动的及时办理手续,登记报备。

完成情况:已完成

5. 关于党建引领不突出,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融合不紧的问题

问题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23日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融合发展,集团采取“五融五同”举措,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党建入章程的要求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企业的贯彻落实。二是2023年10月17日鑫林海林业规划发展有限公司已变更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公司章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关于集团党委推动企业党建标准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进一步认真细致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全面推动企业党建标准化建设。集团党委每两个月认真组织召开党建评审工作会,对各基层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集团党建标准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自6月以来,已开展3次党建评审会,发现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个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指导。汇光发电公司党支部针对巡察发现的“六簿一册记录不全问题”进行补缺补漏,做好整改;制订开展主题党日和基层党建活动日计划,2023年6月以来汇光发电党支部结合主题教育先后开展了“学习廖俊波同志优秀品质”“加强国防教育弘扬爱国精神”“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应急演练”等主题党日和党建活动日活动6次。同时要求各基层支部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由汇光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

6.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不够有效的问题

问题:关于十三届市委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后,集团党委仅于2021年1月4日召开党委会简单地将工作任务一分了之,未针对整改落实情况听取汇报、安排部署和总结等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市委第五轮第二批巡察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巡察反馈后,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针对整改工作,一是9月1日印发了《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瓯实业委〔2023〕22号)、9月11日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实业集团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瓯实业委〔2023〕24号),对整改内容安排部署细分到责任人、责任单位,9月14日印发《中共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瓯实业委〔2023〕28号),9月2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9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首要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果断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二是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集中整改阶段,定期在每月支部书记及子公司负责人会议上听取整改情况、推进整改进度汇报,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针对未完成的反馈问题,每半年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送联系纪检监察室和市委巡察办。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建瓯市实业集团党委期间,未向实业集团党委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 关于生态银行业务空转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注销公司相关程序较多,无法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目前已着手聘请审计公司进行清算后对该公司予以注销。

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 关于统筹推进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工作不力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以上有关政策的调整,原已完成设计工作成果均无效,造成未立项项目均无法推进。目前该项目有序推进,相关单位根据新的文件精神重新整理已摸底图斑,删除不具备立项条件的图斑后完成新的后备资源调查报告。下阶段实业集团将积极履行项目总业主职责,认真领会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积极履行全力跟踪配合相关科局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2. 关于化解不良债权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情况说明:鉴于不良债权抵押房产清场难,且2020年已经在司法拍卖中流拍的现实,为防止新一轮资产拍卖流拍,增加资

产处置成本,正通公司一直在积极对接寻找意向购买人。下阶段实业集团将持续全力抓好不良债权的处置工作,想方设法,以最大的力度和能力实现资产变现,提高国有资产效益。

完成时限:力争2026年底前

3. 关于“集团党委化解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措施不够有力。原建瓯市电力公司非生产性房产划拨给汇光发电公司,至今仍有4处未完成产权的变更”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清退难度大。下阶段我集团将加大与国家电网建瓯市供电公司沟通协调,协商推进该问题。同时针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上报市政府,请求给予帮助。

完成时限:力争2026年底前

下阶段建瓯市实业集团党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南平市、建瓯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以扎实的整改成果推动集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718605;通信地址:建瓯市龙山南路8号、实业集团办公楼3楼党委办,邮政编码:353100;电子邮箱josyjtdb@163.com

        中共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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