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高青县【涉企行政指导风采】系列展示活动第二十五期

所在地区: 山东-淄博-高青县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8日
建设快讯正文
ZJEG_RSS.content.begin

为积极推动行政指导工作走深走实,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能力水平,为加快推进“五区建设”、深入做好“三篇文章”,打造美丽富裕、品质活力、幸福和谐的黄河明珠贡献行政执法力量,特开展“涉企行政指导风采”系列展示活动。本期指导案例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

指导时间:2024年4月23日

指导地点:高青县长江路

指导人员:陈刚、王海军

指导对象:淄博某运输有限公司

指导类型:渣土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

指导事项:2024年4月23日14时50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长江路巡查时,发现淄博某运输公司的车辆在渣土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开 启执法记录仪,亮证执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 一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在此 基础上,开展相应的行政指导。

存在问题:由于车辆负责人对渣土运输车辆覆盖密闭工作不重视,导致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了渣土撒漏、扬尘污 染。 渣土“抛撒滴漏”不仅会产生路面污染、道路扬尘, 破坏城市形象,遇到雨天,还容易造成车辆打滑,影响交通安全。

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主动开展相关行政指导,告 知当事人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的不良影响,指导并帮助当事 人将车辆覆盖严密,避免撒漏、扬尘污染等问题,并督促其 在运输过程中自觉遵守渣土运输车管理相关规定。

指导取得的效果:车辆负责人经过执法人员的法律普及和教育 劝告,及时将车辆覆盖严密,并保证在今后的运输过程中采 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避免造成扬尘污染。执 法人员坚持“721”工作法,采用包容审慎的态度开展柔性执法,指导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不断完善和规范执法行 为的同时,让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

ZJEG_RSS.content.end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