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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新区 示范区信息第1期

2024-01-19 内蒙古-呼和浩特-开发区
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19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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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要 目

○截至2023年11月末高新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正常运行

○高新区、示范区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 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高新区、示范区全力推进河长制落地见效

○高新区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个数和金额取得双增长 创历年来新高

○高新区新增2家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

○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

○内蒙古出台新政激发消费潜能释放

【主要指标】

截至2023年11月末高新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正常运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2家,较去年同期增加1家。营业收入4654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5210万元,同比下降25%;应交增值税591.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62.3万元,同比下降30.7%;期末用工人数640人,较去年同期减少142人,同比下降18.2%。(经济发展局)

截至2023年11月末高新区金融保险业整体运行平稳。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2.49亿元,同比减少11.56亿元,下降15.61%;各项贷款余额62.27亿元,同比减少8.68亿元,下降12.23%;盐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和新能源行业贷款余额23.81亿元。保险业金融机构保费收入536.08万元,同比下降18.75%;赔付支出425.45万元。(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2023年工业及城镇生活总用水量(新鲜水)2328.03万立方米,同比下降5.44%。其中,工业用水2161.26万立方米,占比92.8%,同比下降6.55%;城镇生活用水166.77万立方米,同比上升11.73%。(乡村振兴办)

【重点工作】

高新区、示范区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 赋能乡村全面振兴。一是抓牢人才支撑,破解“人才留育”困境。以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为目标,实施“人才振兴”战略,通过嘎查村干部“点餐”、基层党建办“配餐”方式,累计举办各类培训4期200人次。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力量,通过从苏木镇优秀干部中派,后备干部中择,回村大学生中聘,退役军人、党员中心户、致富带头人中选等方式,累计为8个嘎查选派8名第一书记、2支驻村工作队共14名干部。同时,按照生产型、经营型、技能型、管理型4大类建立农牧区实用人才储备库,为嘎查村储备70余名后备力量。二是坚持统筹发展,破解“产业短板”处境。指导8个嘎查明确产业发展类型、模式,统筹制定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村一策”产业发展计划,打造“绿化养护、鸵鸟养殖、面粉加工、休闲旅游”等产业品牌,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集体经济发展格局。做大做强“党支部引领+公司式运营+股份制合作”模式和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通过入股、合作及资金、技术帮扶等方式,构建“党组织+产业发展共同体”发展模式。三是强化以绩提薪,破解“人浮于事”窘境。依托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激活嘎查“头雁”,在全盟范围内率先推出“以绩提薪”试点工作,探索创新和健全完善嘎查村干部报酬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富裕。制定出台《高新区嘎查村“两委”干部“以绩提薪”试点方案》,激励“领头雁”效应,堵塞“泛福利”漏洞,打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新脉络”。2023年高新区两个试点嘎查实现绩效分配10.8万元。(基层党建办)

高新区、示范区全力推进河长制落地见效。一是水资源管理有实效。全盟下达高新区、示范区水资源管控指标分别为3602.68万立方米、1300万立方米,全年新鲜水用水总量控制在全盟下达的水资源管控指标范围内。盘活8家企业闲置黄河水指标450万立方米,以短期交易的形式配置给30家企业450万立方米水指标,有效解决园区企业水指标不足的问题。重点推进实施庆华、沪蒙、中盛等企业湿熄焦改全干熄焦项目,预计年节水175万方。建设完成中盐氯碱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晨宏力化工循环水电除垢装置;中盐内蒙古钠业浓水反渗透装置和瑞达泰丰循环冷却水系统改造等一批节水项目,年节水60万方以上。二是水污染防治有突破。2023年投资7889万元实施的贺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内蒙古犇星化学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巴彦木仁苏木水源地划分和内蒙古立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水回用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全部完成。园区2座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行良好,出水达标率100%;浓盐水排放量90万立方米,同比下降56万立方米。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年完成55处点位确认及全部点位溯源、监测、分类编码、河长信息、整治方案等信息录入和“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等工作,并完成18处排污口规范整治,完成比例32.7%,达到自治区2023年底规范整治比例超过30%要求。三是水环境治理有实质。黄河流域乌斯太断面1—11月份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水质保持优良状态,不存在地表水劣V类水体。开展居民饮用水水质检测66次,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投资2.6亿元建设内蒙古阿拉善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二期工程,通过湿地水生植物修复、湿地陆生植物修复重建、湿地智慧管理服务等,利用原有地形增加陆地、湿地区域,增加湿地的生物多样性,达到生态环境平衡和谐发展。四是执法监管有力度。涉及高新区35个碍洪图斑全部上传水利部碍洪排查系统并审核通过。率先在全盟推行河湖卫星遥感监测,聘请内蒙古新意达勘测公司对黄河阿盟段进行遥感监测,重点监控河湖“四乱”、高秆作物、非法涉河建筑物等违法行为,为黄河阿盟段河湖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目前示范区滩区耕地总面积5.55万亩。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滩区“禁种令”,明确滩区禁(限)种高秆作物区域,主河槽区完成种植0.84万亩,低滩区完成种植1.01万亩,高滩区完成种植约4.06万亩。(乡村振兴办)

【工作动态】

高新区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个数和金额取得双增长 创历年来新高。全年累计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盟本级资金支持8项1.99亿元,同比增加1.11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个,落实资金1.5937亿元;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2个,落实资金0.12亿元;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个,落实资金0.2亿元;国债项目1个,落实资金0.06亿元;盟本级项目1个,落实资金0.004亿元。(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新增2家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分别为内蒙古瑞达泰丰氢氧化钾研究开发中心、内蒙古立威生物农药原药及中间体研究开发中心。(投资促进局)

内蒙古紫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5000吨苯胺基乙腈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自治区水利厅技术审查。经专家组充分讨论,认为编制依据比较充分、资料较为丰富,结论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等要求,顺利通过技术审查。(乡村振兴办)

《国能阿拉善高新区百万千瓦风光氢氨+基础设施一体化低碳园区示范项目配套40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技术审查。该项目方案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31.59公顷,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3186.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23.703万元,工程计划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完工,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乡村振兴办)

高新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发展。2023年新增直接融资1.55亿元。精心筛选12家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壮大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制定稳住经济大盘5条金融政策,先后为4家企业争取上级奖补资金760万元;组建上市工作专班、金融专家顾问团,为企业上市精准“把脉问诊”;引导区内外金融机构为108户企业投放信贷资金42.68亿元。(财政金融局)

高新区成功争取国债资金600万元。资金用于乌斯太镇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对改善高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社会公共服务功能起到重要作用(经济发展局)

黄河阿盟段进入稳定封河期。截至1月9日,黄河内蒙古段进入稳定封冻期,封河长度673公里,其中黄河阿盟段封河长度48公里,封河总体平稳(乡村振兴办、气象局)

高新区全面完成2023年度变更调查拆分图斑核查认定工作。目前,已完成512个监测图斑的外业举证、内业判读、数据库建设工作,监测总面积3389.4973公顷。顺利完成259个涉及不同地类拆分图斑的核查认定工作,其中耕地流出图斑18个,涉及面积4.25公顷;新增耕地图斑51个,涉及面积124.37公顷;新增设施农业用地图斑31个,涉及面积5.54公顷;权属变更图斑21个,涉及面积11.1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图斑138个,涉及面积68.79公顷。(示范区国土局)

高新区完成2023年第4季度水资源税纳税人取水量核定。阿拉善盟盛世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地表水取水量433.91万立方米;阿拉善左旗乌素图蒙信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下水取水量32.96万立方米;乌斯太镇生态绿化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取水量63.80万立方米;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地下水取水量1.37万立方米;内蒙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地下水取水量0.15万立方米。高新区水资源税纳税人第4季度总取水量532.19万立方米。(乡村振兴办)

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收入创历史新高。2023年累计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850.55万元,同比增长31%。(城乡建设局)

高新区2023年欠薪案件实现动态清零。累计受理各类欠薪案件821件,办结821件,办结率100%,为10307名农牧民工(劳动者)化解欠薪1.3亿元。(示范区综合办)

高新区举办2024年第一期“安全屋”主题沙龙活动。驻区50余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和7家软件公司负责人参加活动,沙龙重点围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以及国家、自治区先后配套印发的1个方案、3个应用指南、2个平台建设指南、4个总体标准、5个基础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党群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

高新区“高新小易”赋能“数智化”营商。自“高新小易”智能机器人上线以来,智慧引导办事群众400余人,智能解答服务1000余次,梳理汇总热点问题300余个。同时,通过引进“高新易小政”综窗,在农村商业银行、玛拉沁社区、内蒙古中高化工有限公司设置合作专区,为办事群众、企业提供“家门口”服务,有效提升办事群众幸福感与满意度。(行政审批局)

高新区2023年政务服务累计受理事项97747件。其中,审批事项3622件,其他服务事项38191件,税款征收及收缴水电费等日常业务55934件。现场办理59164件,网上办理38583件。行政许可事项5139件,行政确认事项7164件,行政处罚事项1753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340件,公共服务事项80351件。(行政审批局)

高新区第一幼儿园荣获自治区“书香校园”荣誉称号。(本刊)

高新区1人获评内蒙古自治区首届“最美育婴员”。第三幼儿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副园长黄涛获评内蒙古自治区首届“最美育婴员”。(示范区疾控局)

【重点关注】

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支持开展科技创新。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税收政策,支持各地结合实际,为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优化核定程序、简化申报材料、提供更多便利。加强对外资研发中心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鼓励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与外资研发中心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并保护双方知识产权。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职业学校开展技术协作,设立实训基地,共建联合实验室等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提高研发便利度。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制度,指导各地做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制度配套、机制衔接和流程优化。优化技术进出口管理,研究对跨国企业集团内部技术跨境转移给予便利化安排,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培训指导。对外资研发中心引进用于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入境动植物转基因生物、生物材料积极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符合要求的给予检疫审批便利化安排。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为包括外资研发中心在内的企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中国政府网)

五部门部署11项重点工作 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指导意见》聚焦产业链供应链重大质量瓶颈问题,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系统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市,更好发挥质量在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建圈强链、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指导意见》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分类施策,提出了明确的行动目标:通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充分释放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加快形成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新格局,实现上中下游各环节质量联动发展,推动点线面各层级质量协同共进,在打造安全可靠、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显著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先期布局建设一批质量基础设施项目,支撑行动目标实现。《指导意见》围绕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点线面提升、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对建圈强链的支撑性、强化质量政策激励约束作用3大方面部署了11项重点工作,即“绘制一套图谱清单、突出三个重点、强化四个支撑、发挥三个作用”。绘制一套图谱清单,即绘制质量图谱和质量问题清单、重点攻关项目清单、质量政策工具清单。突出三个重点,即着眼点上突破,打好质量攻坚战;着眼线上联动,推动全链条质量协同升级;着眼面上提升,促进区域质量协同发展。强化四个支撑,即以现代先进的测量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力、以协同领先的标准群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以专业高效的检验检测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可靠性、以权威公信的质量认证认可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端化。发挥三个作用,即发挥质量政策的示范引领作用、政策激励作用、底线约束作用。《指导意见》高度重视联动机制建设,提出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建立链长组织、链主引领、链员协同、基础支撑、技术赋能的质量提升模式,推动链上成员协作;深化质量基础设施资源集成服务机制,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要素集成融合、资源开放共享。(央广网)

内蒙古出台新政激发消费潜能释放。《通知》从6个方面提出21项具体措施激发潜能消费。稳定大宗消费方面,提出优化汽车消费、促进成品油消费、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如:优化机动车登记,推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区通办”等便民利民措施,推动各地区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规范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新(扩)建停车设施,深度挖掘城市潜在停车资源,提高现有停车设施利用率等。扩大服务消费方面,提出扩大餐饮服务消费,丰富文旅消费,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如,倡导健康餐饮消费,举办“寻味内蒙古”美食嘉年华活动,开展特色餐饮、名菜评选、技能大赛等美食主题活动。优化餐饮场所延长营业时间相关规定。培育“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门店”模式,挖掘预制菜市场潜力,加快推进预制菜基地建设等。促进农村牧区消费方面,提出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特色产品进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如,加大绿色智能家电宣传推广力度,持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促销活动,鼓励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持续推进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等。拓展新型消费方面,提出发展数字消费,推广绿色消费。如,持续推动传统网络基础设施升级,加快推进物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经济领域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发展网红经济、社交电商等智能营销新业态等。完善消费设施方面,提出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如,加强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发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优先配齐家政、邮政快递、维修等基本保障类业态,发展文化、康养、健身等品质提升类业态。持续深化呼和浩特市等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组织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参评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推动多种类型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导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等做好全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工作。优化消费环境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支持,推动就业增收,强化消费保障。如,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强对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领域的综合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规范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等。(人民网)

江苏9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方案》提出,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取得明显成效,多式联运单证信息基本实现互联共享,多式联运单证服务功能深化拓展,标准规范体系更加健全,培育形成10个具备“一单制”服务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稳定运行10条多式联运“一单制”模式示范线路,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的“一单制”服务模式和集装箱运输“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的“一箱制”服务模式加快推广,进一步推动交通物流提质增效升级,更好地服务支撑实现“物畅其流”。《方案》提出六大方面16项具体任务,主要包括:推进国内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数据开放、支持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发展、推行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电子运单;推进国际多式联运单证应用创新,加快国际海铁多式联运提单推广应用、探索国际班列多式联运单证的物权凭证功能、推动国际多式联运电子提单发展;拓展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功能,探索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服务、鼓励优化多式联运“一单制”保险服务、优化多式联运“一单制”通关监管;健全多式联运“一箱制”服务体系,完善“中途不换箱”合作机制、优化“全程不开箱”流程管理、提升“一箱到底”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鼓励骨干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引导多式联运相关企业加强协同协作;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则,健全多式联运“一单制”标准、推进多式联运服务规则衔接。(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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