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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党组关于五届师党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告

2024-06-26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开发区)
所在地区: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26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师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5日至12月10日,师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师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日,第一巡察组向师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党组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财政局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压实“一岗双责”,全体党员干部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财政、国资、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2月2日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接受反馈后,当天即召开巡察反馈落实动员会,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党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2次和巡察整改警示教育大会1次,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坚持举一反三,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契机。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过多次完善,形成了《十二师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党组关于落实五届师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研判问题、承担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单位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立行立改、决不敷衍,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文字整改、虚假整改,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方式,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

二、已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问题。

(1)政治意识不强,“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2月23日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和3月15日2024年第七次党组会分别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对“第一议题”认识度。二是严格执行、真抓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列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加强学习讨论和交流研讨。

(2)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重视,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规范学习内容和形式。二是根据师党委宣传部确定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局党组2024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要点,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基础上保证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三是2024年2月28日安排2024年第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专本记录学习过程,做到资料归档及时。

2.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不足,落实“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要求有差距。

(2)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严格,预算调整幅度较大,缩减预算批复监管范围,部分预算单位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支出失控漏管。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全口径收入预算管理。二是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三是全面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

(3)牵头履行监督管理政府债务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向兵团申报的新增债券项目和额度需求,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宣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制度。

4.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保密工作重视不够。

(1)未建立党委会议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未压实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领域“一岗双责”的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组会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修改2023年“四述”报告,增加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并存档。

(2)对宣传思想工作重视不够,舆论引导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设置机关宣传阵地栏目,加大与师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强信息宣传合作力度。二是对2023年财政局信息宣传工作总体情况进行全局通报。

(3)“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开展不扎实,结亲活动成效差。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更新民族团结一家亲APP中亲戚信息,保证信息准确性;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每季度抽查结亲干部签到走访情况。

(4)保密意识不强,保密法规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巡察反馈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执行保密制度不严的责任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二是由党组书记对有关经办人、责任人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分析问题根源,印发《关于对有关巡察反馈问题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的通知》,根据工作责任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不同处理;三是开展十二师财政局党员干部保密集中学习会议,加强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的学习培训,规范公文、办公设备、个人自媒体等方面保密管理,加强督办检查。四是将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纳入单位内控制度内容。

5. 金融工作重视不够,防风险意识不强。

(1)引导金融改革创新的思路不宽、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上线运营十二师银企金融服务平台。形成2023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结果和激励方案。

(2)对社保基金、医保基金等特殊资金存放管理政策执行不严格,基金开户银行选择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兵财总会〔2017〕22号),对所有财政定期存放资金“回头看”,规范财政资金存放行为,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二是会同师医保局共同参与资金存放银行综合评估工作。

6. 合同管理不严格,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1)签订程序不规范,部分合同签订的分管领导未经授权。(2)监督管理不到位。(3)签订时间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于2月28日开展巡察反馈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建立机关内控制度,落实法律对合同的审查责任,规范合同签署流程,加强合同签订全流程管理。三是根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统一开展合同签订职责授权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完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1)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不健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未修订,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立足财政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三是明确机机关财务支出事项前置报告制度,压实主要领导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流程、额度权限、岗位制约等规定。

(2)主要领导廉政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格,谈话记录缺失,谈话内容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四必谈”工作法;党支部书记要做到:党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犯错误时或受处分时必谈、党员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二是巡察专项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三是落实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四是规范谈话记录归档等基础工作。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己的“责任田”“份内事”,未在分管领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张宏波同志代表局党组作工作报告;学习《李邑飞、姜新军同志在八届兵团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报告》、《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二是根据十二师财会监督3年行动规划安排,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及时向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三是规范和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2. 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年轻干部教育管理责任缺失。

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表现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并及时纠正提醒,尤其是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强哲违法案件发生后,相关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开展不深入,法纪教育、道德教育没有常态化、持续化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召开落实五届师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警示教育大会暨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宣读有关处理决定,有关责任人作检讨发言。二是党组学习、支部学习中增加警示教育学习内容。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每周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十二师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保持警钟长鸣。四是针对十二师近年来各领域腐败问题案例学习并讨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精细,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局财务管理工作开展自查。二是建立机关内控制度,制定《财政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工作流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明确会计凭证填制和审核责任,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安可替代等政策规定,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三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报账手册》。四是实行机关财务公开。

4.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范围报销使用援疆干部工作经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兵团援疆干部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兵财行〔2021〕174号)、《兵团援疆干部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兵财行〔2012〕13号),认真研判整改结果,经与时任援疆干部联系,主动与组织部门对接,了解清楚情况后向纪委上报《关于援疆干部报销事宜的说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使用援疆干部工作经费,对于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5. 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不到位,公文管理制度不落实,公文管理混乱。

(1)发文审核不严格,发文编号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对文件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对审核把关不严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制定《十二师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公文流转和办理的具体程序。三是加强案例学习,提高思想重视,传达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优劣典型案例的情况通报。

(2)“三审三校”制度未落实,所发文件错误百出。

整改情况:对文件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提交党组会,由分管领导对存在问题的经办科室责任人面对面谈心谈话,深刻分析产生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十二师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制度》、《兵团第十二师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发文签批单》,压实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办公室审核校对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提升公文办理质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委会工作规则落实不严格,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不严谨。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反馈会议后2个月内,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和篇目安排,完成一季度专题学习和研讨。

(2)党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召开落实五届师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警示教育大会暨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宣读有关处理决定,有关责任人作检讨发言。由党组副书记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相关责任人谈心谈话。二是按照以下要求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全面完整,包括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会议组织情况应当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记录人等,缺席者应注明原因;会议内容包括会议议题、主持人讲话内容、汇报人姓名及汇报内容、与会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决议事项等;结尾应当由参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忠实于发言人的原意,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不任意增删和改动。三是会议记录均由党组书记签字。四是指定办公室主任专门记录和统一使用保管党组会议记录本。

2. 干部能力素质有待提升,行业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第十二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十二师惠农补贴政策落实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各团场开展自查。二是印发《报账手册》,便于各单位政策把握和业务处理;三是已完成师本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分类改革工作,通过引进代理记账机构,整合了专业力量,优化了集中报账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3.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重要档案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召开落实五届师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警示教育大会暨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宣读有关处理决定,有关责任人作检讨发言。由党组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谈心谈话。二是加强选人用人政策规定学习,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师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工作程序。

4. 对基层党建工作不重视,党建工作疲于应付,发展党员等基础工作还有较大差距。

(1)抓党建的领导责任压的不实,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较为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经支委会讨论通过。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三是规范党支部工作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应当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会议(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主持人、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员及原因等基本信息应当如实填写、要素齐全。四是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记录的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并对记录签字。五是指定党支部副书记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确保记录规范、真实准确。支部工作相关的其他文件、图片、影像等资料按照类别收集整理、装卷归档,做到“一年一册一存档”。

(2)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十二师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党组班子成员联系挂钩点企业实施办法》(师财党发〔2024〕10号)。二是组织开展两次“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工作现场会,制定下发了《“一企 一品 一支部一特色”企业党建品牌案例汇编》。三是制定《2024年十二师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点》,对2024年党建工作安排部署。

(3)党支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关于推进第十二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十二师机关的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实行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发挥好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一党小组一特色”创建工作。

(4)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召开落实五届师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警示教育大会暨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二是对提交入党申请书人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形成摸底情况表,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逐人明确培养计划和工作时限。三是完成财政局党建云平台上党员信息维护。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 对本轮党委巡察工作不重视,配合巡察的主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配合巡察工作期间工作不力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视。三是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

2. 对上一轮巡察中提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过关”心态,敷衍整改,纸上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对有关巡察反馈问题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的通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会议上通过了《十二师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党组议事规则》的议题,科学界定和区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议事范围和程序,要求规范各类会议记录内容,完整准确反映参会人员的主观意愿和明确意见。

3. 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存在边改边犯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兵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编制好2024年财政预算,实行预算执行调度通报和考核制度,按月进行预算执行通报。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控制预算执行,细化预算支出项目,减少财政预算调整幅度。二是严格按照《十二师本级预算指标调剂管理办法》《十二师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十二师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若干意见》,压减一般性预算支出,做实部门预算项目。减少部门预算调整幅度。

4. 对上级部门下发的违纪通报、信访转办件、工作纪律要求等重视不够、整改不力,导致问题反复出现。

整改情况:一是对师直纪工委转办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不力事件进行自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信访举报当事人能正确认识自身存在问题,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对在门框上放置办公室钥匙的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不定期在每周五的全体人员大会上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和保密管理的学习,对违纪违规违法责任人,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三、未完成整改任务问题推进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2.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不足,落实“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要求有差距。

(1)督促完成预算收入任务有差距,措施不够有力,责任有待压实。

整改情况:科学统筹编制年度预算,经师党委审定后印发执行。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3)牵头履行监督管理政府债务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十二师消化财政暂付款工作实施方案,分5年完成消化任务,报师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二是下达催收函,要求借款方制定还款计划,及时归还财政借款。

3. 落实兵、师党委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攻坚要求不到位,国企振兴工作推进不力,改革攻坚成效不显。

(1)“降负债”成效较差。

整改情况:压实国有企业强化资产负债约束的主体责任,履行好国资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

(2)“强效益”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经五届十二师党委常委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十二师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十二师2024年国资监管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师属国有及国有参、控股企业“一企一策”改革方案》,通过做强专业化企业,整合同质化企业,推进扁平化管理,关闭注销“两非”“两资”、长期亏损企业,压减企业87户,留存持续经营企业105户。召开2次国有企业经营运行调度会,推进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3)“控风险”能力较弱。

整改情况:将清收清欠、盘活资产纳入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同时加大债务风险管控力度,完善师直属企业债务风险动态检测和预警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落实兵团党委支持十二师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要求,协调兵团国资委组织兵团管理的一、二类企业与十二师召开座谈会,共同谋划盘活师属国有资产的主体、方法、路径。

(4)“强挽损”亟待攻坚。

整改情况:进一步梳理国资集团、天恒基集团以案促改止损挽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每日更新两大集团公司以案促改止损挽损推进情况,2次督导调度进展情况,确保止损、盘活有实效。

四、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

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师党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局党组将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重点对标未整改完毕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集中整改期内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加快推动十二师财政、国资和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又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1-3819583,电子邮箱:a37456@163.com。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1777号十二师市民中心东326室。

十二师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党组

2024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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