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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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A(略))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玉发改楚审【(略)】(略)号文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专项奖补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玉环市楚门镇人民政府、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略)
2.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略)
2.3招标范围:(略)
招标范围为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实施范围内有关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临时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保修,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内容。
(1)工程设计:(略)
(2)建筑安装工程及临时工程施工:(略)
(3)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设计、采购、安装、调试与维护等内容。
(4)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5)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略)
注:(略)
2.4工期要求:(略)
2.5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施工资质和②设计资质要求:
①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其他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2)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自(略)年2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 标 人:(略)
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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