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十八站林业局森林防火瞭望塔及扑火营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十八站林业局森林防火瞭望塔及扑火营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规批字【(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总投资(略).(略)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第五标段:(略)<>
2.4计划工期:(略)<>
2.5质量标准:(略)<>
2.6定标方法:(略)<>
2.7 招标范围:(略)<>
2.8项目招标控制价:(略)<>
2.9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四至五标段:(略)<>
3.2第四至五标段:(略)<>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略)<>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略)年(略)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定(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计算);<>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http:(略)<>
(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略)<>
(4)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的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格审查方式:(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
开标方式:(略)<>
开标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4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略)〕(略)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略).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