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名苑四期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南山名苑四期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略)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山名苑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鹤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略).(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略).(略)%,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鲲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要求:<>
设备材料质量标准:(略)<>
施工质量标准:(略)<>
2.7项目概算:(略)<>
2.8最高投标限价:(略)<>
2.9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施工、材料供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3.2.2投标人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略)年8月-(略)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略)<>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市政部分工作的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5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http:(略)<>
4.2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if !supportLists]6.[endif]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略)<>
7.2开标方式:(略)<>
7.3其他注意事项:(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