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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2023年农村公路工程(第二批次)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所在地区: 安徽-宣城-旌德县 发布日期: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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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略)-(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最终承诺报价.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pdf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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