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卫生中医医疗中心项目(略)KV配电工程合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资金来源:(略)
4.工程内容:(略)
5.工程承包范围:(略)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并确保一次性通过济宁电业局验收及送电成功。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略)
其中:
(1)措施费:(略)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略)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略)
(4)暂列金额:(略)
2.合同价格形式:(略)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本合同中的固定综合单价均包括图纸深化设计、材料费、产品加工、制作、场内外运输、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管理费、调试费用、试验费用、相关检测费用(包括材料、设备复试检测)、成品保护费用、材料损耗、施工水电费、利润、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所有费用,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发生的以上各种费用变化做好分析应对,本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略)
合同订立地点:(略)
本合同双方约定:(略)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略)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略)份,承包人执6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略)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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