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十字街市政改造和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4-30 浙江-丽水-缙云县 导出Word 导出PDF 收藏 打印 如何删除标讯?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缙云县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30日 中标单位: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单位联系人: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金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机构: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公示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十字街市政改造和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略)-(略) 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标时间:(略)(略)年4月(略)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蓝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略)-(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略)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浙江柏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略) (略)日历天 合格 朱松标 2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略) (略)日历天 合格 熊玲燕 3 浙江绿舟建设有限公司 (略) (略)日历天 合格 虞建潭 4 丽水丽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略) (略)日历天 合格 陈霞 5 浙江正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略) (略)日历天 合格 赵秀琴 6 丽水荣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略) (略)日历天 合格 李冠伟 公示时间:(略)年4 月(略) 日至(略)年5 月6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略)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略))(略)号、((略)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略) 公示单位:(略) (略)年4 月(略)日 (略)年4 月(略)日 visitcount Begin visitcount end 附件下载: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