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遴选社会审计机构
成交结果公示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略).(略)元)
评审得分:(略)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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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泗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清单、控制价遴选社会审计机构
服务范围:本次审计为泗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含(略)年泗县刘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泗县大路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泗县大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泗县瓦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个项目清单、控制价审计,计划总投资约(略).(略)万元,审计机构要遵守职业规范做到公平公正严谨。并对审计过程严格保密。送审金额约为(略)万元,并根据要求出具审计(审核)报告。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接收项目审计资料起5日内完成清单、控制价审计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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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刘超、吴昊、艾兆敏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略)4年7月1日至(略)4年7月2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泗县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4号农业农村局南楼2楼
联系方式:
时主任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汉王路与梨都东路岔路口往东约 (略) 米
联系方式:
王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