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南朗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南朗街道(略)年度耕地农产品安全利用保险创新项目(项目编号:(略)
1. 本采购邀请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略)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略)
3. 项目名称:(略)
4. 项目类型:(略)
5. 项目预算:(略)
6.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略)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略)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响应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7.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2. 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公司+实施单位联合响应,参与本项目谈判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3. 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谈判的授权书文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即可以分公司身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可以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
7.4. 联合体中保险公司一方须具备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7.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期限至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7.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7.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8.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8.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
8.3. 开标地点:(略)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略)
(略).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邮:(略)
网址:(略)
广东粤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