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江滨南路(南大洋卫生院至城市会客厅段)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7-11 浙江-丽水-龙泉市 导出Word 导出PDF 收藏 打印 如何删除标讯?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龙泉市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1日 中标单位: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单位联系人: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金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机构: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公示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略)-(略)A(略) 工程名称:龙泉市江滨南路(南大洋卫生院至城市会客厅段)提升改造项目 开标时间:(略)年7月(略)日 招标人:龙泉市项目代建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楼先生联系电话:(略)-(略) 中介代理机构: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略)-(略) 中标候选人:浙江凯恩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负责人:吴正宝证书编号:浙(略) 预中标价:壹仟陆佰叁拾叁万肆仟陆佰零玖元整(¥:(略)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略)日历天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略)-(略) 公示时间:(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略)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略)](略)号)((略)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略) 备案部门(盖章):(略) (略)年7月(略)日 visitcount Begin visitcount end 附件下载: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