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东方河)的招标公告
?
关于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东方河)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东方河)(A(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玉环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解决,本次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委托台州中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并报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确定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东方河水环境整治工程是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的组成部分,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解放塘社区东方河,总面积 (略)m2,硬质面积(略)m2,绿化面积(略)m2。临河铺设红色混凝土路面游步道,间隔(略)m设置一个庭院灯;在现有垂直驳岸上设置白色栏杆设置LED灯带。为了遮挡周边的现有不规整厂房,局部建设单臂特色廊架,供居民休憩;进一步绿化美化环境并在组团绿化中设置照树灯,场地为自然找坡排水,加强对水环境的整治。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本项目招标为:(略)
2.4工期要求:(略)
2.5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有(略)年(略)月1号及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工程实质内容的还需提供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其他证明材料)的一项市政工程且合同价在(略)万及以上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三类人员”A类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3.4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持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 标 人:(略)
监 督 部 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