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讲台底座改造工程更正公告(四)

2023-10-20 广西-防城港-防城区
所在地区: 广西-防城港-防城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变更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

更正后

1

对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第四大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截止时间、地点”进行更正

1.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略)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

2

对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第五大点“地点”进行更正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群星大道(略)号恒富商业广场1号写字楼(略)楼)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木头滩社区社山边五组宅基地号一百九十一号自建房第三层)

3

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略).3“地点”进行更正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恒富商业广场二号写字楼(略)室)。联系及传真电话:(略)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木头滩社区社山边五组宅基地号一百九十一号自建房第三层)。联系及传真电话:(略)

4

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略).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进行更正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群星大道(略)号恒富商业广场1号写字楼(略)楼),由本公司工作人员签收。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木头滩社区社山边五组宅基地号一百九十一号自建房第三层),由本公司工作人员签收。

5

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略)“磋商地点”进行更正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群星大道(略)号恒富商业广场1号写字楼(略)楼)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木头滩社区社山边五组宅基地号一百九十一号自建房第三层)

6

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略)“通讯地址”进行更正

防城港市防城区恒富商业广场二号写字楼(略)室

防城港市防城区木头滩社区社山边五组宅基地号一百九十一号自建房第三层

7

对供应商须知(略).4“通讯地址”进行更正

防城港市防城区恒富商业广场二号写字楼(略)室

防城港市防城区木头滩社区社山边五组宅基地号一百九十一号自建房第三层

8

对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第一大点“招标控制价”进行更正

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叁佰捌拾元叁角玖分(¥(略).(略)元)

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零玖拾玖元零陆分(¥(略).(略)元)

9

对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第一大点“施工工期”进行更正

(略)日历天

(略)日历天

(略)

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施工工期”进行更正

(略)日历天

(略)日历天

(略)

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略)“招标控制价”进行更正

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叁佰捌拾元叁角玖分(¥(略).(略)元)

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零玖拾玖元零陆分(¥(略).(略)元)

(略)

对供应商须知三、磋商报价说明(略).1.3“有关工程变更事项如下”进行更正

因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要求增加(减少)工程量,并且发包人因此发出工程签证的以合同范围内、工程签证范围内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进行计价,从本工程工程款成交价金额中增加或扣除相应款项:(略)3年第2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无定额可套的,(略)3年第2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发布信息价的,由发包人委托具备工程造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定。

经第三方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审价或审计):(略)

因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要求增加(减少)工程量,并且发包人因此发出工程签证的以合同范围内、工程签证范围内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进行计价,从本工程工程款成交价金额中增加或扣除相应款项:(略)3年第9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无定额可套的,(略)3年第9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发布信息价的,由发包人委托具备工程造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定。

(略)

对第二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的工程概况第5点“工程内容”进行更正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讲台底座改造工程1项,具体详见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等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讲台底座改造工程,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拆除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等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

(略)

对第二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的“合同工期”进行更正

工期总日历天数:(略)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略)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略)

对第二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的“质量标准”进行更正

本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本合同要求,并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是合格(即质量合格率达(略)%)。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略)

对第二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份数”进行更正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代理机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对第二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更正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略)-(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略)-(略))的标准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安【(略)】(略)号文)的要求。

(略)

对第二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变更范围”进行更正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非因发生专用合同条款第(略).1项中约定的“单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即工程设计变更、政策性调整这两个风险)或发包人要求增加(减少)工程量,并且发包人因此发出工程签证的,本工程不允许任何变更

非因发生专用合同条款第(略).1项中约定的“单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或发包人要求增加(减少)工程量,并且发包人因此发出工程签证的:

(1)若承包人擅自减少工程量或施工错误、甩项、漏项而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工程量应计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略).4.1项确定)后在工程价结算时扣除;

(2)若仍发生导致合同价款超出签约合同价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擅自超合同范围施工、擅自对本工程进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式、施工工艺、人力、工程量、物料等变化,或施工错误、甩项、漏项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超出部分的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责任、后果、各方损失以及因返工产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发包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同范围内的任何部分,也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将要暂停的工作内容和暂停生效的日期;承包人应从这一生效日起暂停所述工作内容,但应继续执行未被暂停的其他工作。

(2)发包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取消(或变更)执行本合同范围内的任何部分,也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将要取消(或变更)的工作内容和暂停生效的日期;承包人应从这一生效日起取消(或变更)所述工作内容,但应继续执行未被取消(或变更)的其他工作。

(3)尽管合同有其他约定,尽管变更或增加部分与本合同无实质性关联,发包人根据自身需要,需要由承包人承担其相关施工,承包人不得拒绝。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指令,承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必须考虑其磋商报价的平衡性,不得以变更项目子目单价低或超出施工能力范围等为由拒绝施工,也不得以变更或者增加部分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为由而拒绝执行。经发包人催告后3天仍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指令的,视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根据变更或增加部分的总费用及事情的重要性对承包人进行罚款,罚款金额1~5万元/次。

(4)不属于变更范围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如果工程量的增减并不是执行发包人按本条规定发出的变更指示的结果,而是由于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数量,则此类增减不需要任何变更指示。

②工程图纸和现场条件没有发生变化,承包人在磋商阶段也未提出澄清,但在施工阶段因现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条件限制、场地限制、安全要求限制等)不能完成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整个工程,需要修改图纸或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设备、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等),不构成变更。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时,发包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亦不予顺延。

③承包人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不构成变更。但局部变更设计须经发包人的批准,且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④若竣工图与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变更不一致,则发包人对竣工图的接收或确认不能证明发包人同意上述不一致之处的施工,也不构成本条约定的变更,因上述不一致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⑤承包人编制的商务标取费与技术标的施工方案不能一一对应的,如工程图纸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但按照技术标的施工方案不能完成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整个工程,需要修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设备、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等),不构成变更。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时,发包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亦不予顺延。

⑥如工程图纸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不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是否有描述,承包人在磋商阶段也未提出澄清,但为完成工程图所发生的任何措施项目均不构成变更。

⑦本项目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应在磋商阶段通过实地考察水电接入点位置及用电容量,如通过自发电或其他方式取得时,均不构成变更。

(略)

对第二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进行更正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合同签约价/经审定的工程采购控制价)计算,材料价格按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http:(略)3年第2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无定额可套的,(略)3年第2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发布信息价的,由发包人委托具备工程造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合同签约价/经审定的工程采购控制价)计算,材料价格按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http:(略)3年第9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无定额可套的,(略)3年第9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发布信息价的,由发包人委托具备工程造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定

(略)

对第二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更正

(略).4.1本工程有进度款一期。

付款周期等:(略)

(略).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略)%合同款作为预付款;在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价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审价或审计)后,一次性支付尾款。

(略)

对第二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竣工付款申请”进行更正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略)(略)日内。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略)(略)工作内。

(略)

对第二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缺陷责任期”进行更正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略)(略)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若有工程接收证书的,从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略)(略)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若有工程接收证书的,从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略)

对第二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质量保证金”进行更正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款中预留质量保证金

(略).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为:(略)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不计利息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略).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为:/

(略)

评标方法和标准的“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更正

项目经理((略)分):(略)

技术负责人(5分):(略)

其他主要人员(5分):(略)

评分内容:

优(5分):(略)

良(3分):(略)

差(1分):(略)

项目经理(6分):(略)

技术负责人(4分):(略)

其他主要人员((略)分):(略)

评分内容:

①优((略)分):(略)

②良(6分):(略)

③差(2分):(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