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1:(略)
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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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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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试剂至少可检测《遗传性耳聋基因变异筛查技术专家共识((略)年版)》要求的4个基因9个突变位点(GJB2基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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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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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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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试剂至少可检测《遗传性耳聋基因变异筛查技术专家共识((略)年版)》要求的4个基因9个突变位点(GJB2基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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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2:(略)
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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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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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试剂为预分装形式,无需配液分装等,直接加入待测核酸即可。(需提供试剂说明书为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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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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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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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试剂包装规格不少于(略)人份/盒得1.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所投试剂为预分装形式、无需配液分装,直接加入待测核酸的加1.5分。(需提供试剂说明书为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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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3:(略)
T(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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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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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试剂的组成成分里,需含有阴性(空白)和野生型对照品;(投标人需提供试剂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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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T(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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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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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试剂的组成成分里,含有阴性(纯水或DNA溶解液)对照的得1.5分,在此基础上,含野生型对照品的加1.5分;(投标人需提供试剂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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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4:(略)
T(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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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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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在采购人目前使用的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上增加耳聋基因筛查信息管理模块,需实现信息录入、流程管理、报告管理、统计分析等,若投标人无法满足,需提供耳聋信息化管理系统,该系统同样需具备上述功能,并与采购人使用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系统无缝对接。(需提供软件模块功能截图或对接成功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采购人目前使用的系统为福建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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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T(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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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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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需提供耳聋信息化管理系统,该系统需实现信息录入、流程管理、报告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需提供软件模块功能截图),满足得1.5分;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将该系统与福建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满足得1.5分;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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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5:(略)
1.试剂检测的样本类型至少包含:(略)
2.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NMPA,原CFDA)的批准注册;
3.至少可检测包含(略)年专家共识要求的4个基因9个位点;
4.检测下限(灵敏度)5ng/ul;
5.PCR扩增检测全程闭管操作,无需对扩增产物进行杂交等实验,即可得到结果,杜绝PCR产物污染;
6.试剂在临床验证中,对比Sanger基因测序法,符合率等为(略)%;
7.提供耳聋模块或软件,与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8.PCR扩增与产物分析,仪器软件自动判读结果,直接输出耳聋基因突变类型结论;
9.软件支持与仪器设备直接进行数据对接,且可导出结果与LIS连接;
(略).检测国家参考品,阴阳性等符合率为(略)%;
(略)、提供耳聋模块或软件,与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试剂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中第7小点和第(略)小点重复描述。
更正为:
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试剂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
1.试剂检测的样本类型至少包含:(略)
2.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NMPA,原CFDA)的批准注册;
3.至少可检测包含(略)年专家共识要求的4个基因9个位点;
4.检测下限(灵敏度)5ng/ul;
5.PCR扩增检测全程闭管操作,无需对扩增产物进行杂交等实验,即可得到结果,杜绝PCR产物污染;
6.试剂在临床验证中,对比Sanger基因测序法,符合率等为(略)%;
7.提供耳聋模块或软件,与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8.PCR扩增与产物分析,仪器软件自动判读结果,直接输出耳聋基因突变类型结论;
9.软件支持与仪器设备直接进行数据对接,且可导出结果与LIS连接;
(略).检测国家参考品,阴阳性等符合率为(略)%。
更正事项6:(略)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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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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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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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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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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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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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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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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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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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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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要求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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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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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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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略)
银行账号:(略)
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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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7:(略)
原采购公告开标时间为:(略)
更正为:(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