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众一金彩黔织金煤炭综合物流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次变更公告 2024-06-17 贵州-毕节地-织金县 导出Word 导出PDF 收藏 打印 如何删除标讯? 所在地区: 贵州-毕节地-织金县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17日 变更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代理公司正在进行的“贵州众一金彩黔织金煤炭综合物流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项中“投标人所报总收费率大于 4‰或 1‰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1)项中“造价咨询服务费总收费率大于 4‰或小于 1‰按无效投标处理。”,前后表述不一致,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项中表述为笔误,故予以如下澄清: 3.2 最高投标限价及 投标报价 2、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自身企业管理水平,自报造价咨询服务 费收费率(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含设备)、全过程 跟踪审计服务费、竣工结算审计,三个分项服务内容和阶段分别报 价),投标人所报总收费率大于 4‰或 1‰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现澄清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1)项中一致,为: 3.2 最高投标限价及 投标报价 2、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自身企业管理水平,自报造价咨询服务 费收费率(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含设备)、全过程 跟踪审计服务费、竣工结算审计,三个分项服务内容和阶段分别报 价),投标人所报总收费率大于 4‰或 小于1‰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调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付款比例,针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2款进行调整,原文为: (略).2 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支付 1、本项目不支付预算款,以招标人委托的工程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的工程造价为基数支付进度款,具体为:(略) 现调整为: (略).2 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支付 1、本项目不支付预算款,以招标人委托的工程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的工程造价为基数支付进度款,具体为:(略) 3、由于本澄清和调整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次招标开标时间,递交和解密投标文件以有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略)年6月(略)日 文件预览: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