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内容: 1、《(略)年消保监管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三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略)年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略)% (含)或以上得3分,(略)%以下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3、《投标人总公司近3年(即 (略)-(略)年)的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每一年评价为A得3分,B得2分,累加计分,最高为9分,未提供其他不得分【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未参与以上经营评价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承诺经营无异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亦视为评价B,得2分。】 注:(略) (二)评分依据: 1、《(略)年消保监管评价》评价结果:(略) 2、《投标人(略)年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证明材料:(略) 3、提供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证明文件:(略) 【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未参与以上经营评价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承诺经营无异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略)年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略)% (含)或以上得3分,(略)%以下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总公司近3年(即 (略)-(略) 年)的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每一年评价为A得4分,B得3分,累加计分,最高为(略)分,未提供其他不得分【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未参与以上经营评价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承诺经营无异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亦视为评价B,得3分】。 注:(略)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略)年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证明材料:(略) 2、提供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证明文件:(略) 【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未参与以上经营评价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承诺经营无异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