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略)-(略)年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略)-(略)年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P-TPITJ-(略)-S2-(略);招标代理项目编号:(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略)
2.2服务区域:(略)
2.3项目最高限价:(略)
2.4服务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3.2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发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在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略)
(2) 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以下任意名单之一:(略)
(3) 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略)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所有员工不得存在亲属关系。须提供《XXX供应商关于无亲属关系的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3招标文件费用:(略)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略)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略)
(3)选择支付方式:(略)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略)
(6)免责声明:(略)
注意:(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略)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三种途径(质疑、投诉及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一)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开标前提出;对招标程序有异议的,可以在开评标时提出,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三种途径(质疑、投诉及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一)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略)
受理联系人:(略)
通信地址:(略)
(二)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所在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采购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略)
通信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投诉电话:(略)
(三)举报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中太平财险采购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存在收受利益、串通投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太平财险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略)
通信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投诉电话:(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 户 名:(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