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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便江旅游航道开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 湖南-郴州-北湖区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5日
变更公告正文

澄清答疑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兴县水运事务中心委托就永兴便江旅游航道开发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略)年7月2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期间收到部分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对提问进行回复。同时,将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变更。

一、答疑:

问题1、P(略)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2)业绩要求”中“类似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批复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回复:(略)

问题2、P(略)-P(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3)信誉要求”中“①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②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略)〕(略)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略)〕(略)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回复:(略)

问题3、P(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6)其他要求”中“①凡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其业绩、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资历在全国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没有相关信息的评标中将不予认定;”

回复:(略)

问题4、P(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类似经验 2.评分要求投标人的类似业绩”中“类似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批复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回复:(略)

问题5、P(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9.5类似经验 3.评分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中“类似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批复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网页截图或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网页截图。”

回复:(略)

问题6、P(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5)不良行为扣分项”中“(1)有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正在处罚或公告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每项扣1分;(2)有在从事水利工程中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记录并在处罚或公告期内不良行为的,每项扣0.(略)分。”:

回复:(略)

问题7、P(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评标细则 ”中的“4.1.1 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略)〕(略) 号文)、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运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略)〕(略) 号文)、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略)〕(略) 号文)”

回复:(略)

问题8、P(略)“附表 6 投标人的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表”中的“注:(略)

回复:(略)

问题9、P(略)“附表 (略) 最终得分表”中的“注:(略)

回复:(略)

问题(略)、P(略)“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一、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信用评价“信用等级(全国) 级,信用等级(湖南省)级。 (取得全国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证书的,按信用等级证书上等级填写。首次进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未申请信用评价以及连续两年无在建项目的市场主体单位,其湖南省信用等级默认为B级;未取得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证书的,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其全国信用等级视为B级。)”

回复:(略)

问题(略)、请明确是否对投标文件及附图有具体格式要求,如字体、格式、文件页数限制、附图图幅等。

回复:(略)

问题(略)、招标文件第三卷中:(略)

回复:(略)

二、变更:

1、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北京时间(略)年7月(略)日9点(略)分变更为(略)年7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的开标室由原来的第五开标室变更为第八开标室。

本澄清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招标文件进一步的说明、解释或修改,若此澄清答疑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1)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3)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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